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2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辽民函〔202512号

各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慈善组织:

  为有力推动全省互联网慈善健康有序发展,省民政厅制定了《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11月26

  关于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的指导意见

  互联网慈善又称“网络”慈善,指的是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公开募捐、捐赠,提供服务的公益活动。近年来,互联网慈善实现对传统慈善的数字化、网络化创新,推动慈善传播更加快捷、运作更加透明、执行更加高效。为抢抓数字时代发展机遇,推动我省慈善事业提质增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现就我省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培育慈善组织、激发慈善活力为基础,以推广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慈善模式为驱动,以健全监管机制、防范化解风险为保障,着力建立“线上精准募捐、线下专业执行、全程透明反馈”的现代慈善新生态。力争到“十”末期,初步建立一支互联网慈善专业队伍,培育一批运作规范的互联网慈善主体慈善组织运用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信息公开、提供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参与慈善的便捷性、透明度和信任度明显增强互联网慈善监管体系基本健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区域特色的互联网慈善生态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赋能线上募捐,激发慈善新活力

  1.分类推动数字化转型。具有公开募捐资格(以下简称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设立网络平台运营专职岗位采取公开招聘、项目合作、顾问指导等方式引进精通大众传播数据分析、资源动员捐赠人服务的复合型人才,有效提升建设、网募捐和慈善传播等组织核心能力;应自建官网升级为多功能门户网站,在通过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指定平台)开展募捐时,能够使用指定平台提供的成熟工具实现自建官网同步发布项目信息、嵌入组织募捐链接将访客转化为捐赠人展示募捐进度等功能;鼓励探索使用区块链溯源技术增强募捐透明度,利用视频号、直播等新型传播方式提升网络慈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吸引力。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执行项目的服务型社会组织,可通过由合作方提供师徒制实操指导等方式,培养熟练掌握项目方案提交执行进度管理募捐链接传播劝募海报分享执行过程记录反馈报告生成等数字化技术工作人员,依托自建网站或运营微信公众号等低成本平台,实现具有公募资格慈善组织技术对接和项目协同

  2.设计能解决问题的项目项目设计人员应通过实地走访、社区访谈舆情分析等形式或采取主动与民政、卫健、教育等部门对接,研究相关人口普查数据、统计公报、政策文件等方法,精准把握社会问题,准识别社会需求,并以此项目开发和优化的根本依据。提倡策划小而美、见效快、周期短的项目,内容与调研发现的需求高度匹配,解决方案应设计具体、清晰、可执行的干预措施,反馈点明确执行时间表、具体受益人筛选标准以及可验证的成果。项目成本测算应紧紧围绕解决方案的实际需要,坦诚告知捐赠人必要的行政管理成本占比及其合理性,确保每一笔费用都应有合理出处和明确测算标准支持采取“合作募捐”“公益创投”等形式,由不具有公募资格但贴近社会公众、专业性和执行力强的服务型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设计项目,拓宽项目来源渠道。在项目正式上线前,应对项目设计的吸引力、可行性和透明度进行小范围评估,确保项目切实能解决问题,符合捐赠人预期。

  3.提升项目传播效能要遵循网络传播规律,根据网民阅读习惯,将项目的价值主张即项目为谁设立、能解决什么具体问题、可以带来何种改变转化为有温度、有情节、有情感的人物故事, 优先采用短视频、纪录片、动态海报等视觉形式传播,降低阅读门槛,提升传播效率积极入驻年轻人聚集的平台,根据不同指定平台的功能特点、用户群体和行为偏好(如有的平台看重项目的线下推广资源,有的强调高质量项目,有的重视短视频,有的重图文笔记推送不同项目和定制内容,使传播触达更广泛人群。运营好自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官网,作为发布权威信息和深度内容的主阵地建立和维护核心捐赠人群、志愿者群、合作伙伴群,通过深度沟通和精准动员,激发“涟漪式”传播。敏锐抓住项目不同阶段特点,策划不同主题的传播“启动期”讲愿景、“执行期”晒过程、“结项期”亮成果,让社会公众看到完整闭环,增强信任。与本地有影响力的传统媒体、网红、知名博主、形象大使、慈善楷模等开展长期合作,通过影响力扩大声量,将项目信息传递到更广阔圈层。鼓励捐赠人将自己的捐赠感受和项目信息分享到朋友圈,成为项目“爱心代言人”增加项目粘性,持续增强社会公众参与意愿。

  (二)打通线下执行,提升服务新效能

  4.强化执行团队建设与标准化管理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可通过协议委托、公益招投标、合作募捐、公益创投等形式,项目所在地服务型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由服务型社会组织组建项目执行团队,负责项目落实,构建“线上平台募资,线下本地组织执行”的项目落实分工模式;鼓励绘制和使用公益地图,方便寻找项目周边服务型社会组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执行团队与项目匹配成本;定期举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动员与管理、受益人沟通技巧等实用技能培训,提升执行团队专业服务能力;应对合作的执行团队进行备案并开展基础能力评估,将长期合作、执行规范、反馈及时的执行团队纳入“合作伙伴名录”。合作时,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物资采购完成时间、首次服务交付日期、中期进展报告等重要阶段目标与最终成果输出要求;应围绕物资采购、服务提供、志愿者管理、档案留存等关键环节,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执行标准;应按照节点任务要求和执行标准,对执行团队进行动态监督与指导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现象发生,确保线上慈善资源最大化有效利用

  5.构建闭环式透明反馈体系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和执行团队指定专人负责透明度管理,明确募捐前公开项目预算项目中发布执行进展结项后披露财务报告和执行总结报告必须公开的信息要素,向捐赠人完整交代善款使用情况和最终成果首选指定平台作为信息发布的第一主阵地积极使用指定平台提供的标准化披露模板和反馈通道进行反馈,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自有渠道,同步转载指定平台上重要披露内容,并设置直达链接,方便社会公众跳转至组织自建官方平台查看,形成披露闭环创新披露形式,使用免费的在线图表工具,将财务数据转化为饼状图、条形图等,实现数据可视化财务报告搭配受益人故事和现场执行案例让数字充满温度更多采用图片、短视频等形式披露,降低理解成本和增加信任度健全反馈机制,在募捐页面和组织自有平台公布咨询邮箱或电话,并确保专人定期查看、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疑问对捐赠人或社会公众提出的普遍性质疑,应主动、坦诚地通过发布公告、说明等方式进行统一回应在项目关键节点或年末,向所有捐赠人发送感谢信或电子年报,简要汇报全年成果和财务概况,强化捐赠人参与感和获得感

  6.优化成本披露与激励支持政策项目上线时,应在募捐页面醒目位置,披露项目执行所需的管理成本(包括行政、人力、审计等费用)的提取比例和具体用途允许并鼓励在募捐目标中明确包含不超过规定比例的行政管理费用和必要的项目执行成本支持网络募捐成效显著的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和服务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拓宽资金来源,降低对单一社会公众募款的执行成本依赖保障更多资源维持高质量运营,促进项目执行可持续鼓励各级民政部门编制并通过官网和公众号发布通俗易懂的税收优惠办理操作指南,联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题辅导,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和捐赠人均能便捷享受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为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执行团队免费或低成本提供活动场所和法律咨询、财务审计等专业服务,减轻其运营负担。

  (三)筑牢监管防线,构建信任新生态

  7.健全双重审核机制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通过“慈善中国”平台提交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材料的同时,应一并上传“线下执行方案”材料,材料包括《项目需求实地调查报告》(见附件)、《线下执行能力证明》《资金使用与透明反馈承诺书》等;相关民政部门应对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把关,从源头上确保项目真实性,筑牢公信力基石。级民政部门结合年度检查、专项审计对备案的项目进行线下随机抽查对募捐周期长、金额大、涉及敏感领域(如大病救助、自然灾害)的项目采取电话随访要求提供阶段性执行记录或支出凭证核对其在指定平台公布的信息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简便易行的核查方法进行重点跟踪形成常态化监管模式

  8.建立巡查评估制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探索建立与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定期对属地慈善组织官网、指定平台上发布的募捐信息进行巡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无资格募捐、超范围募捐、虚假宣传、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对募资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引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研究机构等第三方进行独立评估。有条件的地区,聘请责任心、熟悉网络的热心人士担任网慈善社会监督员,鼓励其主动发现、反映辖区内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社交平台等违规开展的公开募捐线索,支持其参与项目执行的线下实地探访和监督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网络。

  9.加强慈善执法检查。级民政部门应设立并公布网慈善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须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有效,在工作时间内保障电话有人接听,邮箱、信箱定时查看。要制定完善的舆情应对预案建立标准化举报线索处理台帐,明确咨询、投诉、违法线索等不同情形的分类标准与处理流程。要在接到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联系核实,确保快速响应;对一般性咨询建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涉嫌违规的线索,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并及时初步回复;对涉及骗捐诈捐等违法行为和涉嫌犯罪的,立即固定证据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要定期汇总分析举报数据,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将线上监测与线下抽查相结合,依法公示处理结果,形成监管闭环。

  三、组织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将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管,建立健全内部协同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主动加强与网信、通信管理、广电等部门和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畅通信息共享,注重线上线下监管协同,打好规范发展的“组合拳”。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配套激励措施,将互联网慈善工作成效纳入相关评价体系,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模式,营造鼓励创新、崇尚诚信、热心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慈善发展新动态、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地生根,合力推动我省互联网慈善事业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为完善社会治理、促进共同富裕、建设和谐辽宁注入新活力。

  附件:互联网慈善项目需求实地调查报告(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