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0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养老促进监管处
辽民监函〔2025〕124号
各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依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老函〔2022〕55号)要求,按照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省厅会同相关省直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自2025年9月上旬开始对全省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由省联合检查组对每个市随机抽取确定3家养老机构(沈抚示范区1家)作为检查对象,并对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23个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抚顺市总工会金岭养老院、抚顺市东洲区明骏养老院、本溪市金秋佳园托老院、本溪市溪湖区熙之园敬老院、丹东市养老院、丹东市元宝区聚福隆老年公寓、盘锦市兴隆台宝石花乐居健康管理公司、盘锦市宝石花医养中心永祥店、葫芦岛市连山区老年公寓、葫芦岛市仁爱老年护理院、沈抚示范区沈阳市世外桃源老年养护中心、沈抚示范区中心敬老院、鞍山市知津康养中心、鞍山市恒安雅苑养老中心、营口市养老服务中心、营口盖州市康乐园老年公寓、阜新市铭一养老院、阜新市昊海老年公寓、辽阳市养老院、铁岭调兵山市信德仁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铁岭调兵山市德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镇敬老院、朝阳市双塔区中心养老院)等进行“回头看”。
二、检查内容
按照《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老函〔2022〕55号)精神,检查内容为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11项和一般检查事项6项(清单附后),“回头看”的内容为“检查结果告知书”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
三、检查人员和方式
检查人员由省民政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组建15个联合检查组,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材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并全程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依法依规公示检查结果。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