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慈善组织(基金会) 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0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慈善事业促进处

  辽民慈函﹝202674

各有关慈善组织(基金会)

  为规范慈善组织(基金会)行为,促进慈善组织(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6710—810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辽宁慧泽会计师事务所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审计辽宁省民政厅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6

  四、抽查审计内容

  查看慈善组织(基金会)近三年(2023至今)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内部治理、公开募捐、财务管理、专项基金、慈善项目、分支(代表)机构、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等情况。对慈善组织(基金会)2024年以来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审计,检查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新的风险隐患等。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五、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请各有关慈善组织(基金会)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慈善组织(基金会)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

  附件:1.2026年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名单

               2.2026年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审计重点

  

辽宁省民政厅

  202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