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社会事务处
辽民发〔2026〕16号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
经省政府同意,从2026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起始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起始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此标准基础上适度提高。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