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民慈函〔2026〕48号
各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慈善组织:
为加强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管理,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省民政厅制定了《辽宁省慈善组织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民政厅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