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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2024年度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维修改造项目第三方审计承办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维修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民老函〔2023206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全省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民保函〔2024107号要求,省民政厅拟采购1家机构提供承办2024年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审计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审计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最高限价(含税)8万/人民币

  (四)采购需求:

  承办2024年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审计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对2024年全省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价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

  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维修改造项目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审计的承办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投标单位申报要求

  (一)文件领取时间:

  202521220252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三)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民政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领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文件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材料送达:

  申报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将封印后的申报材料(3份)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至采购单位指定联系人。申报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采购方式

  由省民政厅采购办按照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省民政厅将与中标机构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李卓越

  联系电话:024-83998644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政编码:110015

  辽宁省民政厅 

  202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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