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经商请省营商局同意,从2023年1月1日起,省政务服务中心不再设立民政服务窗口。线下办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业务,请到省民政厅咨询或办理,线上办理途径和方式不变。现向社会公告。
办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省民政厅
咨询电话:社会团体相关业务:024-23942608、024-23216042
民办非企业单位相关业务:024-83998508
基金会相关业务:024-23931909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