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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知识50问

  1.《慈善法》是何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

  答:《慈善法》是2016 年3 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慈善法》自何时起施行?

  答:《慈善法》自2016 年9 月1 日起施行。

  3.全国性的“慈善日”是哪天?

  答:《慈善法》第七条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4.第7个“中华慈善日”的主题是什么?

  答: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

  5.开展慈善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慈善法》第四条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6.慈善募捐包括哪些?

  答:《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

  7.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取得什么资格?

  答:《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8.公开募捐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9.公开募捐采取哪些方式?

  答:《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二)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三)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四)其他公开募捐方式。

  10.开展公开募捐应在什么范围内进行?

  答: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内进行,确有必要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进行的,应当报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捐赠人的捐赠行为不受地域限制。

  11.慈善法对互联网募捐是怎样规范的?

  答:《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第二十七条规定: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对利用其平台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进行验证。

  12.开展公开募捐,应在募捐活动现场公布什么?

  答:《慈善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

  13.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又需要开展慈善活动该怎么办?

  答:《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14.捐赠人捐赠的财产的前提是什么?

  答:《慈善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15.捐赠人捐赠财产包括哪些方面?

  答: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16.慈善捐赠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吗?

  答:可以。《慈善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演出、比赛、销售、拍卖等经营性活动,承诺将全部或者部分所得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在举办活动前与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签订捐赠协议,活动结束后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并将捐赠情况向社会公开。

  17.慈善捐赠,慈善组织应向捐赠人办理什么手续?

  答:《慈善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

  18.捐赠票据应载明哪些内容?

  答: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

  19.捐赠人参与捐赠匿名怎么办理?

  答: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但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20.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是否需要签订协议?

  答:《慈善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捐赠人要求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慈善组织应当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

  书面捐赠协议包括捐赠人和慈善组织名称,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用途、交付时间等内容。

  21.烟草制品企业进行慈善捐赠,可以进行烟草制品宣传吗?

  答:不可以。《慈善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违反法律规定宣传烟草制品,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22.捐赠人承诺捐赠后不履行捐赠义务该怎么办?

  答:《慈善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违反捐赠协议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23.捐赠人未履行捐赠承诺,有哪些情形的可以要求交付?

  答:(一)捐赠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二)捐赠财产用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血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

  24.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何种情况可以不履行捐赠义务?

  答: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25.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该怎么办?

  答:《慈善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违反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捐赠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6.民事赠与和慈善募捐有哪些区别?

  答: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民事赠与的受赠人一般就是受益人。慈善捐赠一般是将财产捐赠给某个慈善组织甚至有可能不知谁是最终受益人;二是目的与用途不同。慈善捐赠的财物必须用于慈善事业,用途应符合《慈善法》第三条规定,但民事赠与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三是在受赠人方面。慈善捐赠的捐赠者对受益人通常不负有法定救助义务,而民事赠与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四是在优惠政策方面。慈善捐赠者一般可以依法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而民事赠与者一般不享受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7.红十字会开展募捐活动适用《慈善法》吗?

  答:红十字会有自己的红十字会法,尽管红十字会与一般慈善组织存在诸多差异但慈善募捐的性质是相同的,应当一体适用,即慈善法关于募捐资格、募捐方式、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规定应当适用于红十字会。

  28.慈善组织的慈善财产怎么使用?

  答:《慈善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

  29.捐赠人捐赠的实物不易储存、运输或者难以直接用于慈善目的,该怎么办?

  答:《慈善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实物不易储存、运输或者难以直接用于慈善目的的,慈善组织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

  30.慈善项目终止后募捐财产有剩余的怎么办?

  答:《慈善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

  31.什么是慈善服务?

  答:《慈善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

  32.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有哪些要求?

  答:《慈善法》第六十一、六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

  33.慈善组织可以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吗?

  答:可以。《慈善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34.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有哪些规定?

  答:《慈善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公示与慈善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告知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35.慈善组织对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有什么要求?

  答:《慈善法》第六十五、六十六、六十八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实名登记,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根据志愿者的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参与慈善服务,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慈善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36.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服务前,应怎么做?

  答: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7.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公开慈善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答:《慈善法》第七十条规定:(一)慈善组织登记事项;(二)慈善信托备案事项;(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四)具有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五)对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资助补贴等促进措施;(六)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信息;(七)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开展检查、评估的结果;(八)对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表彰、处罚结果;(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38.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哪些信息?

  答:《慈善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信息。上述信息有重大变更的,慈善组织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审计。

  39.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向社会公开有何时间要求?

  答:《慈善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40.慈善组织哪些信息可以不公开?

  答:《慈善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

  41.慈善组织取得收入需要纳税吗?

  答:《慈善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42.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可否享受税收优惠?

  答:《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43.企业当年捐赠总额超过总利润规定数额的怎么扣除?

  答: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4.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如何减征税收?

  答: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45.受益人接受捐赠的物资是否要纳税?

  答:《慈善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46.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是否有优惠?

  答:《慈善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47.学校如何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

  答:《慈善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

  48.捐赠人的捐赠对慈善项目可否冠名?

  答:《慈善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益人同意,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可以冠名纪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准的,从其规定。

  49.发现慈善组织违反《慈善法》行为该如何处理?

  答:《慈善法》第十一章专门规定了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慈善法》规定,根据不同情节,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罚款、警告、没收、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0.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哪些机关处理?

  答:《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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