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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关于第四届“辽宁慈善奖”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开展第届“辽宁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辽民慈函[2025]104号)要求,辽宁省民政厅组建了第四届“辽宁慈善奖”评委会,经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民政部门推荐、评委会办公室审查、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和推荐单位公示、评委投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省民政厅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确定了第四届“辽宁慈善奖”拟表彰名单(见附件)。为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829日至94日。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快递等方式向第届“辽宁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者须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告知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3211600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附件:第届“辽宁慈善奖”拟表彰名单

  辽宁省民政厅

20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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