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总体规模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9号)精神,民政部、财政部下达我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共计11144万元。其中,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6728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531万元、儿童福利类项目1405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1480万元(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1480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辽宁省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21]31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地 区 |
分配资金额 |
合 计 |
11144.0 |
沈阳市 |
1549.1 |
大连市 |
1131.4 |
鞍山市 |
818.9 |
抚顺市 |
870.8 |
本溪市 |
479.5 |
丹东市 |
653.0 |
锦州市 |
791.3 |
营口市 |
462.5 |
阜新市 |
795.4 |
辽阳市 |
395.4 |
铁岭市 |
642.8 |
朝阳市 |
864.4 |
盘锦市 |
642.8 |
葫芦岛市 |
615.3 |
沈抚示范区 |
123.4 |
省教育厅(省孤儿学校) |
308.0 |
(三)资金使用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资金:2022年中央下达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补助项目资金6728万元,全部下拨各市使用。用于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总计2417.8万元,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6170户,切实提升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支持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防疫物资及消防设施器材等设施设备配置4203万元,有效改善养老机构和设施服务条件,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省新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5040个;用于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36.6万元,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用于开展养老护理培训等方面70.6万元,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为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奠定良好基础,培训养老护理员50444人次。
2.残疾人福利类资金:2022年中央下达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项目补助资金1531万元,全部下拨各市使用。用于支持发展127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含直接服务人员能力培训)1031万元,加强对承接服务组织或单位服务人员的培训,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多种类型的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精神康复规范服务人次不断增加,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和社会和谐,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服务不断向前发展;支持5家市级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配置设施设备500万元,残疾人福利机构的内部环境得到改善,服务对象需求得到满足,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3.儿童福利类资金:2022年中央下达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补助项目资金1405万元,下拨各市使用1097万元,省本级(省孤儿学校)使用308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733万元,全省所有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898名孤儿学生发放了助学补贴;用于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123万元。专项用于资助各地孤儿的健康体检、手术治疗与康复等费用,全省共完成1538例医疗救治,其中住院和手术治疗119例、为脑瘫及残疾患儿康复医疗和安装矫形器具(矫正鞋、矫形器、义眼假肢等)20例、对1399名孤儿进行了体检;用于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备设施配置549万元,支持沈阳、大连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配备教学、康复、生活、安全等相关的设备设施,支持鞍山、营口儿童福利机构转型配备教学、康复、生活、安全等相关的设备设施,孤残儿童的生活、就学、医疗救治真正有所保障,改善了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支持海城、凤城、凌海和辽阳县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区)创建的相关设备设施配置,支持不少于4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儿童福利服务。
4.社会公益类资金:2022年中央下达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项目补助资金1480万元,用于支持沈阳、抚顺、锦州、阜新、铁岭、朝阳等地市完善殡葬设施设备项目,购置火化机及火化机尾气排放环保达标设备23台,不断完善殡葬服务单位基本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2年财政部、民政部下达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3874万元,支持锦州市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
三、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2年辽宁省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民政事业的支出共计27964万元。
(一)补助地方支出24534.1万元:用于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暨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补助资金4500万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设3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用于农村常年病人托管补助703万元,补助全省各地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服务;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7619.3万元,全省补助床位数76.193万张(次);用于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补助720.1万元,全省补助床位数为12万张;用于50所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维修改造补助资金15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消防设施未达标敬老院的消防设备设施提升改造及县级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敬老院的维修改造;用于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资金9万元;用于骨灰海葬补贴政策补助资金675万元和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补助资金2034.7万元;用于孤残儿童“明天计划”项目补助资金123万元;用于城乡社区建设补助资金5600万元,补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380万元,为我省现在中专以上在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和18周岁(不含)以下孤儿学生发放学习补助;用于社工站建设奖补资金570万元,对2021年建成的190个社工站实施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社工站驻站人员业务培训、专业督导、规范管理、服务品牌建设等;用于国家婚俗改革试点单位扶持资金100万元,支持沈阳市皇姑区为开展婚俗改革试点,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机构服务支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二)省本级项目支出3429.9万元
1.慈善项目补助987万元。用于元旦、春节及中秋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救助困难家庭患者、资助辽宁籍新入学困难家庭大学生和孤儿生活就学补助、组织养老护理培训和购买慈善项目服务等。(项目联系人:李众,联系电话:024-83998453)
2.慈善“蓓蕾”、“春蕾”项目2000万元。用于救助困难家庭、优抚对象及其它特殊对象的大病儿童和为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学习补助。(项目联系人:李穆,联系电话:024-23942873)
3.省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孵化基地日常运行费128万元。用于孵化基地日常运行,开展省级社会组织评估经费和社会组织审计。(项目联系人:吴薇,联系电话:024-83998501)
4.民政职业技能培训竞赛经费64.9万元。用于开展养老护理、孤残儿童护理、婚姻登记、假肢矫形、社会工作、慈善事业、流浪乞讨、特困救助、社区服务等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含实际操作)及竞赛(含实际操作),并组织参加全国民政各项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联系人:席春雷,联系电话:024-23938889)
5.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80万元。用于购买地方性社会组织服务支出,开展社会服务机构“牵手计划”、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和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项目共18个。(项目联系人:李众,联系电话:024-83998453;项目联系人:李穆,联系电话:024-23942873;项目联系人:吴薇,联系电话:024-83998501)
6.社会福利项目综合评估费50万元。一是社工站项目评估费25万元。用于对2021年建成的社工站实施抽查评估; 二是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费25万元。用于开展全对各市申报的五级养老机构进行评估认定。(项目联系人:李众,联系电话:024-83998453;项目联系人:傅永盛,联系电话:024-23936432)
7.彩票公益金项目评估审计费20万元。用于对彩票公益金项目委托第三方实施抽样事前评估和事后审计。 (项目联系人:陈进,联系电话:024—83930164)
附件:1.《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