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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2020年争创先进重点工作方案

 

  在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同努力、强力推进下,2019年确定的争创先进16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助推了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在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我省被评为优秀等次。2020年,省民政厅确定了争创先进16项重点工作,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争创先进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抓好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应有贡献。 

 

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体系 

  一、工作目标 

  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立、改、废、释,构建一整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保障体系,实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按照厅领导一项工作对应一项制度的指示意见,全年力争建立健全20项登记管理制度规定。 

  二、工作内容 

  提请废除2017313号省政府令《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出台情况,适时启动我省《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流程》;修订《社会组织换届指引》;制定《社会组织负责人变更规定》、《社会组织名称变更规定》、《社会组织地址变更规定》、《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变更规定》;制定《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规定》;制定《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办法》、《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办法》、《基金会年检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法》、《社会团体年检办法》;修订《社会组织行政约谈办法》;分类制定《社会组织评估办法》。 

  三、工作措施 

  1.对我省现行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逐项进行梳理,制定目录清单,分解任务到人,按月度推进实施,实时进行工作调度。 

  2.通过创制一批、修改一批、废止一批、释法一批,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一、工作目标 

  总结推广朝阳市民政局、葫芦岛市绥中县民政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经验,采取岗位购买、项目购买等多种购买方式,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向全省各地延伸,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提升救助工作水平,促进各项政策制度落实。 

  二、工作措施 

  1.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总结评估朝阳市、葫芦岛市绥中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各地采取岗位购买、项目购买等多种购买方式,将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向全省各地延伸。 

  2.组织开展调研论证。组织各市对辖区内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开展调研论证。 

  3.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结合调研论证结果,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县、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所需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专业化人员进入社会救助服务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充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提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与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及其他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扩大社会救助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容。 

  4.加强人员培训。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纳入全省社会救助业务培训范围,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思想,增强底线思维和责任意识,确保党和政府关于民生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通过政策解读、专家授课、经验介绍、案例分析、实地观摩等形式,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5.加强管理。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备案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价机制,定期组织考核,针对服务成效、项目管理、社会影响等内容,开展购买服务工作绩效评价,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对工作推进不力或不能履职尽责的,依规严肃处理。将各地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强工作调度,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实现民政与司法、公安、金融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低保精准施救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措施 

  1.调整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省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全省社会救助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拟对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单位联络员进行调整,结合各自领域工作对职责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细化工作任务。2月底前,下发《关于调整辽宁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2.筹备召开全省核对机制建设工作协调会议。会议拟由省政府领导主持,统筹协调司法、公安、金融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推进核对机制建设。 

  3.与相关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积极与司法、公安、金融等部门商定信息共享方案,明确数据传送方式和核查结果反馈时限,为全面实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供有力保障。1月底前,实现与司法部门的服刑人员信息查询;3月底前,与省银保监局、省统计局联合下发《辽宁省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实施办法》;5月底前,与省公安厅签订户籍、车辆信息查询协议。 

  4.优化升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经验,进一步优化省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为实现与司法、公安、金融等部门信息查询提供硬件环境。 

  5.加大对市、县工作指导力度。积极推进省市信息平台对接,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核对工作政策措施,优化信息查询方式,缩短查询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将各市核对机制建设情况纳入2020年度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内容。 

  6.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10月底前,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市核对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2020年度省对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得分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社区基础平台、社会组织服务载体和社会工作者专业支撑的互动作用,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相关各方监督评估的联动机制。继续完善社区注册志愿者制度。到2020年底,全省初步形成社区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社区更加富有活力的“三社联动”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社区基础平台 

  ⒈强化服务型政府理念。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在社区公共服务上,基层政府努力成为政策制定者、购买者和监督者。民政部门率先探索服务型政府的实现形式,始终维护居(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属性,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疏通渠道、腾出空间,营造制度化的良好环境。 

  ⒉深化社区减负增效。进一步理清政府与社区组织的职责边界,解决社区工作负担过重问题。居(村)民委员会履行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活动职责,通过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有效运用社会组织力量、社会工作力量,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水平。 

  ⒊加强社区“两委”建设。健全社区“两委”工作制度,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社区“两委”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的能力,更好发挥居民自治与服务的组织者、推动者作用。 

  ⒋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建立健全能够覆盖全体居民、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强化社会工作服务功能,拓展社会组织孵化职能,进一步优化“三社联动”机制。 

  ⒌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数据联通,广泛吸纳信息资源,完善民生大数据,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依托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三社联动”信息共享。 

  ⒍扩大社区民主协商。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居(村)民委员会主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社区经济组织、居(村)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区协商制度,推进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增强社区社会组织承载功能 

  1.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各界人才和社区居民建立各类社区社会组织,以备案为主,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建立科学的社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或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对社区社会组织活动场地、资金补贴、承接事务等方面予以支持。 

  2.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项目奖励、社会组织认领服务等措施,促进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会救助等领域服务。区(县、市)应整合社区公共服务信息资源,编制社区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开展社区公共公益服务目录清单,推广“菜单式”服务,建立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承办政府公共服务工作长效机制 

  3.依托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治理和服务。依托社区社会组织自身优势,广开渠道,挖掘潜力,推动建立多方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源头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协助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群防群治,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助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 

  (三)强化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力量 

  1.加快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展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升转化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聘用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专业人才和招录全日制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社区就业,不断发展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2.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采取财政资助、提供服务场所等方式,扶持发展为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照“一室多用”原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提供场所,设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搭建实践平台。 

  3.提升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根据社区居民需求,综合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方法,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和家庭提供辅导服务,提升个人和家庭社会功能,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生活和社区事务,增强社区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社区支持网络。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自助、互助和社区自治,形成理性平和、宽容接纳、诚信友爱、平等尊重的居民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归属感和人文关怀,促进社区文明、和谐与稳定。 

  4.有效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发展壮大社区实名注册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加快实现社区志愿服务需求与供给的无缝对接,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工作。探索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中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负责志愿者的招募、组织、管理、培训和监督,引导和带领志愿者协助实施社区服务项目,参与社区建设。 

 

 

  

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省确定的100个创新实验示范单位,结合创新实验示范主题,突出自身特色或不同侧重点,继续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争取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有所提升,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保障。 

  二、工作内容 

  1.实验示范区(市、县)创新工作重点内容。全省确定的15个创新实验示范区(市、县)。一是发挥四个作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基础作用,统筹发挥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协同作用。二是提高八个能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即增强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能力,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提高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增强社区信息网络化应用能力,贫困地区具备精准扶贫脱贫和乡村振兴能力。补齐短板重点要改善城乡社区人居环境,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畅通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渠道,创新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模式,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支持社区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团队参与的三社联动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居民参与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实验示范活动。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人财物保障,抓好政策落实和激励宣传机制。 

  2.实验示范乡镇(街道)创新工作重点内容。全省确定的25个创新实验示范乡镇(街道)。创新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要以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街道)治理机制为目标,增强乡镇(街道)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示范引领全省乡镇(街道)提高服务水平。 

  3.实验示范城乡社区(村)创新工作重点内容。全省确定的60个创新实验示范城乡社区(村)。重点围绕增强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多方参与社区工作能力,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提高社区治安防控能力,增强社区信息网络化应用能力,贫困地区具备精准扶贫脱贫和乡村振兴能力等8个方面,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 

  三、工作措施 

  1.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厅领导带队,或部门相关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动态,发现和培育社区治理先进典型和鲜活案例,现场开展工作指导。原则上每年调研时间不低2个月,引领带动各级民政干部大兴调研之风。 

  2.召开全省社区治理经验交流会。拟于1-2份,在沈阳市辽宁工会大厦召开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座谈会(现场会)。交流实验示范工作经验,组织现场参观考察,厅领导做重要讲话。 

  3.利用福彩金资助实验示范单位社区建设。拟将今年全省社区建设福彩金资助项目,向实验示范单位倾斜。通过对实验示范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村)在硬件建设资助项目上的支持,引导基层政府加大社区治理人财物力配套投入,保障创新实验示范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4.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到四及时。及时发现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先进做法和成效,及时梳理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做好工作成果宣传报道,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媒体和民政部报告有关情况。 

 

 

  

完善行政区划评估论证机制和组建专家库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机制,研究建立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工作制度,组建行政区划咨询论证专家库,使行政区划调整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和区划地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与行政区划调整有关的政策法规及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 

  (二)深入调研论证。 

  1.研究确定提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围绕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行政区划调整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变化,1月底前确定调研主要内容。 

  2.开展实地调研。3月底前深入到各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开展调研。坚持重点调研与解剖麻雀相结合,发放问卷与实地查看相结合,既摸清综合情况又掌握典型案例,既听干部意见又听群众意见,既了解经验做法又发现需求和困难。 

  3.借鉴外省经验。加强与民政部和其他省沟通联系,充分了解民政部关于完善行政区划评估论证机制的意见建议,到其他省份实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三)研究建立专家论证工作制度。 

  1.确定评估论证机制主要内容。深入梳理调研收集的资料,总结提炼有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建议,5月底前研究提出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机制总体构架、基本思路和操作规范。 

  2.起草专家论证工作制度。围绕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内容、评价体系、组织形式、专家库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内容,8月底前完成起草行政区划调整评估论证工作制度。 

  3.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广泛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民政局、民政部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后,提请厅党组会审议,11月底前印发各地执行。 

  (四)研究建立专家库。 

  1.工作部署。根据工作需求,明确专家条件和推荐限额,商有关部门推荐各类人才名单。 

  2.申报推荐。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开展申报和评选工作。 

  3.评审发布。充分征求民政部、省(中)直有关部门、人才所在单位、各市民政局意见,形成专家库候选人名单。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11月底前向社会公示入选名单,发放聘书。 

 

 

  

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工作目标 

  落实“老有所养”的目标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改革、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等方面有所创新,力争有1-2项工作在全国创造经验。 

  二、工作措施 

  1.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年初,会同财政厅下发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办法、建设指导标准,选择部分县(区、市)开展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新建、改扩建乡镇(社区)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07月、11月开展试点单位中期和年底考核。年底前,总结工作成效,推广经验,提升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能力。 

  2.强力推进机构养老改革发展。持续落实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3月底前,下发通知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重大风险清除攻坚、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等各项工作,年底前取得实效。 

  3.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重点增强县级区域性供养服务设施的长期照护功能。对偏、远、小的乡镇敬老院,采取关、停、并、转的形式进行整合改造3月底前,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具体的改造提升实施方案。6月底前,推动各县区敬老院落实法人登记。指导各地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探索和发展多样化的农村养老服务有效模式。 

  4.扎实落实老年福利政策。继续随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新标准从71日开始执行。提高后的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所在地区提高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逐步达到集中、分散供养标准一致。持续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政策落实。平稳做好高龄津贴、服务补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意外伤害险等三项业务的交接工作。 

 

 

  

开展“儿童福利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儿童福利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加强孤儿兜底保障,强化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夯实基础,练好内功,提升能力,推动儿童福利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孤儿养育保障。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确保按期实现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提高5%7%以上的目标。 

  2.推进孤儿医疗保障。全面落实《全省孤儿医疗康复计划项目工作规程》,将未18周岁和虽满18周岁但仍在校就读的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等全部纳入明天计划项目资助范围,让每个孤残儿童都能病有所医。加强康复训练基地建设,分批次组织适应症儿童到基地进行康复训练。 

  3.强化孤儿教育保障。落实孤儿大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让全省每名就读中专、高职、大学的成年孤儿都能享受到了每人每1万元的生活补助,确保不让一个孤儿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4.注重孤儿住房保障。总结推广鞍山、抚顺为集中供养成年孤儿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经验和做法,着力解决住房保障问题。依托省政府和各地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积极帮助城乡散居成年孤儿解决住房难题。探索完善现行取暖救助政策,推动实施孤儿家庭取暖补助。 

  5.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准统计测算,定期调度通报,加快推进节奏,确保各地将父母均符合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全部纳入保障体系,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 

  6.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协调机制。加快健全完善覆盖全省市、县(市、区)两级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重大问题解决。 

  7.开展政府购买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在鞍山、锦州、阜新、辽阳、铁岭等5市各确定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数量较多的县(市、区),指导实施政府购买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试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入户评估、监护指导、心理慰藉、行为矫治、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8.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深入调研,明晰思路,会同省直13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序推开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稳步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9.提升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启用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高标准做好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录入工作,按季度更新核实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信息数据,加强检查和评估,确保系统信息完整、数据真实准确。 

  10.规范收养登记。研究制定《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开展。秉持“能送尽送”“能送早送”和“先国内后国外”的原则,加大收养登记力度,促进儿童回归家庭。 

  11.提升队伍素质。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原则,指导各地逐级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确保实现全员培训目标。举办全省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儿童福利机构业务骨干示范培训班,提升业务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12.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把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风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儿童福利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养教康治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加强对儿童舆情的监测、分析和研判,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确保儿童福利战线安全稳定。 



加快推进节地生态绿色安葬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省新增骨灰节地生态绿色安葬比例达到55%以上,其中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格位葬和骨灰长期寄存等绿色安葬方式由15%提高到20%;全省经营性公墓均要建有节地生态安葬园区。 

  2020年开始,力争到“十四五”末期,基本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新建村级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应达到100%,农村群众的基本安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散埋乱葬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节地生态安葬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措施 

  (一)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1.部署年度工作。2月底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等,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工作调度。实行季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导。 

  3.开展工作调研。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4.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地结合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大力宣传节地生态绿色安葬,弘扬移风易俗,让更多逝者家属自愿选择节地生态绿色安葬方式。着力实施骨灰海葬,保持在全国省份中的领先地位,带动全省节地生态绿色安葬工作整体推进、长期推进。 

  5.开展检查评定。继续开展涉企经营性公墓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推动节地生态绿色安葬园区建设。9月底前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完成联合开展生态公墓评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评定生态公墓。 

  6.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对前期工作组织验收,评估总结完成情况,形成书面工作报告于12月底前报省民政厅,省厅对各地取得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向全省推广。 

  (二)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 

  1.制定实施方案。2月底前起草完成《推进全省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市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方案。 

  2.加强部门合作。协调省农业农村厅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美丽乡村、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重要内容;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屯规划重要内容。 

  3.编制建设规划。规范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依据规划审批,合理建设,指导各地编制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全省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 

  4.推动试点先行。确定大连市、鞍山市、盘锦市、台安县为省级试点单位,试点范围内的每个县(市)和涉农区至少要建成2处村级公益性公墓并完成验收,总结形成试点经验。其他各市所辖县(市)和涉农区至少要建成1处村级公益性公墓并完成验收。 

  5.加强指导调度。开展工作调研,解决各地工作遇到的难题,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12月底前召开全省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 

 

 

  

加强民政宣传工作 

提升全省民政工作影响力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全省民政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力争民政部转发我省经验做法、部领导对我省工作批示、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我省民政工作信息数量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我省民政工作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措施 

  1.加强与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等部属媒体联系,借助其内参渠道向部领导报送我省民政工作信息,反映我省民政工作做法、成效。 

  2.邀请部属媒体人员参加我省民政工作相关会议和调研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我省亮点工作。 

  3.调动发挥各业务处室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向对口司局报送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力争提高在全国民政系统推广参阅数量。 

  4.调动各市民政部门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积极性,定期通报信息报送和省以上媒体报道情况。 

  5.编辑《舆情摘报》《今日要闻》,供厅领导、机关各处室、民服中心参阅。通过OA系统和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将《舆情摘报》《今日要闻》转发各市民政局领导,提供工作借鉴的同时,进一步调动各市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积极性。 

  6.加强信息和宣传稿件审查把关,确保报出和宣传的稿件正确的政治方向。 

 

 

  

编制辽宁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辽宁省第十五次民政会议部署安排,遵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立足三项职责,结合辽宁实际,编制我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我省民政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措施 

  1.开展“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调查,全面掌握规划完成情况,摸清全省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底数。 

  2.研究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政领域基本建设重点支持任务和党组确定的重大工作事项,明确十四五规划重点支持方向。 

  3.积极与民政部汇报沟通我省民政十四五规划进程,继续向全国先进省份、省内先进地市学习经验,到广东、福建等先进省市学习考察。 

  4.依据现有支持政策,参考民政部编制的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思路,对标对表,逐项落实规划编制任务。 

  5.支持和指导各地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落实力度,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更好履行基本民政保障等职责。实施中要明确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6.广泛征求意见,引进有关高校及省内外专家,按照创新发展理念、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补齐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要求,按时编制完成我省民政“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实现规划编制在全国民政系统处于领先位置。 

  7.按照共建、共享、共治的原则,争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支持,特别是在土地供应、兜底保障、财力支持等政策上,备一批民政基础设施重点领域补短板大项目 

 

 

  

继续提高我省民政统计工作质量 

  一、工作目标 

  继续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落实数据同源进而同表要求,全面提升民政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我省民政统计工作在全国的名次。提高统计数据应用水平,提升数据分析能力,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二、工作措施 

  1.按照我省加强和完善民政统计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不断规范统计工作流程。 

  2.积极到部规划财务司汇报我省民政统计情况,聘请部领导和工程师到省现场指导和开展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继续采取集中培训、线上网络培训、网络平台等手段,培养民政统计人才。 

  3.注重配合,按照一数一源一出口、台帐质量由业务部门负责的原则,与各业务处室实现有效衔接,保证数出一源、数可追溯、更新及时。进行体外比对体内自检,一方面与业务系统比对,及时发现错误;另一方面对统计独有数据系统进行自我核查,消灭错误数据,提高全省民政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4.加强统计数据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定期比对统计指标与规划指标。用统计数据监测、反映民政规划指标落实情况,通过数据反映民政事业成果。 

  5.继续开展统计数据核查,深入各地实地督促各地全面梳理和逐一分析本地民政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各地民政统计部门与同级业务部门、各级民政部门与相关事业单位沟通协调、密切协作、有效配合,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规范报表、台帐的填报标准、指标口径一致,保证报表完整、清晰。共同完成民政统计任务。 

  6.将统计数据用好用活,按月编制《民政统计主要数据》简册,提供厅领导、各处室使用。督促各处室及时核对数据,督促基层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加强数据核对,及时更新数据,促进民政统计工作由简单统计向服务型统计转变,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加强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为争创先进提供组织保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正向激励,严格日常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整治素质提升、业务能力增强,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工作措施 

  1.进一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我厅干部监督制度,细化监督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优化细化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措施,压实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责任,激发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热情,形成一心一意、心无旁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厅机关和厅直单位“三定”规定,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单位做好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优化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岗位管理手册,切实做到岗位明、责任清、流程顺,责任到人。 

  3.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制度,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日常表现,通过谈心谈话、参加会议活动、跟进重点工作、参与基层调研、开展无任用调研等方式,更加全面、准确地考察、识别干部。突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考察。 

  4.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2020年民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依托各级党校、省内高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厅机关“处长讲坛”、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等,加强厅机关、厅直事业单位及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素质能力。 

  5.进一步加强民政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我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途径,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民政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发现、培养、选拔我省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技能人才竞赛,力争取得优异的竞赛成绩。 

  6.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转变。落实《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要求,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注重干部平时教育培养,关心关爱干部,推进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干部作风转变。 

  7.在厅机关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凝心聚力,进一步激发厅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围绕厅中心任务、重点工作,结合季度工作实绩考核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培育选树厅机关先进典型,总结典型事迹,做好典型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成果 

  一、工作目标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教育引导全厅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措施 

  (一)高质量组织学习教育 

  1.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研讨式、互动式学习交流,每年为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党支部集体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日活动。机关各处室、省民服中心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为党员上1次专题党课。 

  3.开展“处长讲坛”。每月组织1期处长讲坛,围绕民政事业发展和厅机关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全厅党员干部开展互动交流,分享学习体会。 

  4.党员干部自学。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1.精准确定题目。3月底前,结合职责分工确定调研题目。厅领导班子成员调研题目由厅党组会议审定,各处室(单位)调研题目由分管厅领导审定。 

  2.搞好实地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一竿子插到底,听真话、查实情,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提倡蹲点调研、不打招呼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楚。9月底前完成。 

  3.用好调研成果。认真梳理调研情况,搞好调研成果交流,注重调研成果运用,切实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10月底前,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要形成调研成果报告,厅机关适时召开优秀调研成果交流会。 

  (三)深刻检视反思问题 

  1.认真开展自查。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检视自身差距,把问题找实、把根源找深。班子成员要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检视反思。 

  2.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下基层调研、座谈交流、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充分听取机关干部、民政服务对象对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厅党组要结合干部考察、年度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等情况,对处室(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提出意见。 

  3.开展谈心谈话。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要开展经常性地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4.列出问题台账。按照“四对照四查找”要求,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硬性规定字数,9月底前完成。 

  (四)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1.制定整改方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央省委巡视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所提建议等,列出清单,逐项整改。整改措施要针对问题、落细落小,一件一件整改到位。 

  2.搞好专项整治。采取上下联动,重点做好全省民政领域5个方面问题的专项整治:一是整治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二是整治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问题;三是整治养老院安全问题;四是整治“社区万能章”问题;五是整治基层“两委”党建问题和农村黑恶势力问题。 

  3.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厅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运用学习调研成果,针对检视反思的问题,联系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全省福彩销量力争继续保持全国先进位次 

  一、工作目标 

  根据目前形势分析,2020年将是福彩快开游戏和在线视频游戏发生重大调整之年,彩票销售工作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展望2020年福彩销售工作,省中心将坚定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省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履职尽责、创优争先,全力保持销售总量在全国前列,保持省内彩票销售市场份额领先。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市场销售,实现彩票市场平稳健康。科学谋划,精选时机,开展双色球千万元促销活动、双色球亿元大派奖、即开票新票上市促销和节假日促销等市场营销活动。推进即开票销售展示柜拓展建设。根据中福彩中心要求,积极探讨即开票销售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指导省福彩销售公司稳妥落实视频票限制销售政策应对措施,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强与省级合作银行沟通,稳固电话投注等无纸化销售业务。 

  2.加强管理服务,规范销售行为。强化福彩销售规范化管理,规范投注站销售行为,严肃处理站内违规销售行为,坚决取缔有非法彩票行为的投注站。强化对“绩差”和“呆死”站点的管理帮扶。加强投注站日常巡检、基础培训、设备维修等工作。开展全省市场管理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和投注站销售员能力提升培训。 

  3.向国家申请新游戏在辽宁地区试点,增加彩票销售品种。密切关注新基诺游戏审批动态,积极做好各项上市准备工作;如果通过财政部批准,我省将申请争取第一批上市该游戏,并做好销售资源分配、宣传推广和市场销售工作。 

  4.开展好公益宣传,树立福彩品牌形象。有效整合合作媒体资源,提高媒体对福彩行业了解度、支持度。强化履行社会责任展示,上半年向社会公告上年度辽宁福彩销售情况,组织落实并宣传好4批走近双色球和2批走近刮刮乐活动,编撰好《2019年辽宁福彩社会责任报告》,并以发布为契机宣传好辽宁福彩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理,提升96108客服热线的服务质量。 

 

 

  

创新开展即开票销售市场化运营试点 

  一、工作目标 

  在中福彩中心推行的即开票市场化运营试点工作中,我省在全国试点省份中争取率先实施“即开票销售市场化运营试点”工作,以企业化经营模式推进即开票销售工作,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全省福彩销售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加强与中福彩中心沟通联系,密切关注中福彩中心开展即开票市场化运营工作动态,及时汇报我省即开票销售情况和我省开展即开票市场运营优势,争取中福彩中心支持,使我省成为国家开展即开票市场化运营第一批试点省份。 

  2.按照中福彩中心开展即开票市场化运营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市中心意见建议,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制定符合市场情况、突出辽宁特色、切实可行的《即开票市场化运营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即开票市场化运营企业管理模式,发挥辽宁福彩销售有限公司优势和资源,调动辽宁福彩销售有限公司参与即开票市场化运营积极性,增强销售市场化营销能力,推进即开票市场化运营早日实施。 

  4.启动即开票“辽彩直配”物流配送工程,优化配送方式,缩短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为即开票市场化运营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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