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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规范殡仪馆运营服务:传染病人遗体专车接运专炉火化

 

  8月4日,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为更好保障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提高沈阳市殡仪馆运营和服务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近日,沈阳市民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仪馆运营和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沈阳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对加强遗体运输管理,积极引导文明殡葬,创建绿色殡仪馆。

  价格:基本服务政府定价 出示收费清单 

  据记者了解,《意见》规定,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严格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选择性殡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严格执行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利用自主定价权谋取高额利润。

  各殡仪馆要制定并及时向群众出示收费项目(殡葬用品)价格清单,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白消费,不得诱导、误导消费,不得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丧属自带骨灰盒等文明殡葬用品,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消费需要,保证中低价位选择性服务和殡葬用品种类丰富、数量充足、价格梯度合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要为丧事承办人出具合法结算票据,打印收费明细。

  运输:传染病人遗体密封包装专车接运 

  《意见》规定,加强遗体运输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若干规定》(民事发〔1993〕2号),规范特殊情况遗体外运、外来遗体接收等手续。《意见》规定,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人遗体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置,其他传染病人遗体、腐败遗体和不明原因死亡遗体的处置要实行全流程管理。规范传染病人遗体、腐败遗体和不明原因死亡遗体接运管理,确保遗体经过卫生处理和密封包装,并使用专用遗体接运车辆。

  同时,加强传染病人遗体火化和存放管理,甲类或按甲类处理的传染病人遗体应立即火化,不得入柜冷藏,其他可能引起传染的遗体或高腐遗体应在独立场所隔离冷藏存放;火化传染病人遗体要使用专门火化炉。加强消毒和卫生防护,配备有针对性的消杀用品和防护用具;鼓励配备遗体消杀设施设备,对未经医疗卫生机构消杀的遗体实行常态化免费消杀;加强直接接触遗体职工的专业防护。

  文明:推行简约环保的治丧模式 

  规范服务项目和殡葬用品,提供的服务和殡葬用品应文明环保,不得提供封建迷信方面的服务和丧葬用品。拓展和创新选择性服务,丰富殡葬用品种类,强化公益属性、注重文化内涵、倡导文明节俭、增强社会效益,体现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

  创新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树立创新意识,培育发展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强化人文关怀和文化内蕴,实现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新理念新风尚的深度融合,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殡葬需求。推行温情服务,有效舒缓和抚慰丧属悲伤情绪。

  环境:实行废气、污水治理 创建绿色殡仪馆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废气污染治理,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值,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和除烟除尘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确保除尘净化设备稳定运行。加强室内空气污染治理,配齐配全消毒和空气净化设施。加强污水治理,确保污水经消毒灭菌达标后依规排放。加强绿化建设,提高绿植覆盖率,增加植物造景,推进殡仪馆花园化、园林化。

  信息来源:指尖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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