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基层信息

沈阳“品质养老”直道冲刺 实现“指尖养老”“阳光养老”

  “品质养老”是民生工程,关系着老年人越来越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2022年2月,沈阳市成立了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牵头负责的“品质养老”工作专班。3月23日,在“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民政局局长孙海燕介绍了2023年“品质养老”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

  

  沈阳市民政局局长孙海燕作新闻发布 摄影 杨薇

  “五大项目”全覆盖 开创居家养老服务新局面

  全市民政系统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为城乡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地面防滑处理、助浴设施改造、护理床配备等适老化改造项目;按照能力评估等级,每人每月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免费提供理发、助浴等3小时—45小时不等的专业化上门服务。

  沈阳民政系统将实施“守护夕阳、温情探访”项目,按照老年人年龄、身体和家庭状况等,实施分层分类探访;在9个涉农地区共计100个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围绕农村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需求开展助洁、助急等互助养老服务,评选出100个“农村互助养老示范户”进行经验推广;为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安装远红外监测、应急呼叫等智能化设备,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摔倒应急、救援跟踪、陪同就医等服务;在东北地区率先推广智慧养老“点单式”服务,解锁“智慧养老”应用新场景。

  “三大举措”全达标 展现社区养老服务新面貌

  沈阳市民政局启动“品质养老”进社区、进村屯三年计划,有效促进各类优质服务资源不断向老年人身边聚集,今年,将实现386个社区和431个村屯达到品质养老创建标准。

  沈阳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以高于国家要求的配建标准加快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社区(村屯)养老服务“有阵地”;调动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界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激发养老活力,确保社区(村屯)养老服务“有队伍”,做到老年人的事情有人问、有人管;通过建设社区食堂、开放养老服务机构餐厅、开展老年餐集中配送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订餐等服务,打造老年人助餐点300个。

  “三大工程”全提升 实现机构养老服务新发展

  沈阳市民政局支持养老机构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沈阳将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品质化改造提升工程,农村中心敬老院房屋完成功能分区和适老化改造;确保每个区、县(市)建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特困供养机构,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由55%提高至80%。

  沈阳将实施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壮大工程,由政府无偿提供房产和涵盖土地、规划、财税、补贴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包,吸引更多大品牌、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沈阳市养老服务市场,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补贴政策,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计划在全市培育星级养老机构150家。

  沈阳将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全年免费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不少于1000人、家庭照护者不少于10000人次;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轮训和职业等级认定,举办“沈阳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落实养老从业人员奖补激励政策,为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毕业生给予4万—6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夯实基础 实现“指尖养老”“阳光养老”

  为保障“品质养老”措施有效推进,沈阳市民政局加强宣传引导,出台服务清单,优化信息化平台,激活多元主体参与。

  全市民政系统升级集信息查询、数据分析、业务审批、服务购买、工作监管于一体的养老服务智能管理平台,推广“沈阳养老”小程序,不断完善“服务对象线上下单—对接企业线上派单—服务人员线上接单—政府全流程线上监管”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同时确保养老业务审批全过程跟踪、全链条监管,真正实现“指尖养老”“阳光养老”。

  沈阳市民政局开展现代化都市圈养老服务一体化合作,联手鞍山、抚顺等7个城市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成都市圈“养老服务联盟”,成立都市圈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举办养老产业博览会,促进都市圈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提升。(文 杨薇)

  信息来源:2023年03月23日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相关文章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23942895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