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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篇 为『两先区』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举办暑假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奋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大连“两先区”建设贡献力量。

  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大连市每年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纳入大连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投入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从2019年的5.09亿元增加至2024年的8.15亿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690元和470元提高至2024年的每人每月972元和805元。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出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认定办法及实施细则。落实整户保障优先性,同步实施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支出型、急难型临时救助政策,出台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政策。建立149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配备驻站专业社会工作人才345人,从简单的生活型救助向物质保障与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和社会融入相结合的综合型救助拓展。

  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由2019年的每人每月2160元和1440元提高至2024年的每人每月2916元和2644元。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优化,推动孤残儿童服务保障由“基本型”生活照料服务向特殊教育、医疗康复、类家庭、社会工作、就业安置等“发展型”功能延伸。积极构建市、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普兰店区入选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建立儿童主任基层服务模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49名、村(居)儿童主任1783名,实现全覆盖。

  残疾人两项补贴分别提高至2024年的每人每月230元和130元,区(市、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设置率由70%提升至91%。出台《大连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建立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为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提供定期评估、业务培训、实地督导、现场观摩等服务。建立实时监控及联动机制,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着力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数量由2019年的4770家增加到2024年的5476家。在全省率先出台《大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南(试行)》《大连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大连市全市性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性文件8个,形成较为完备的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全市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12689家,每年参与基层治理为民服务10余万次。主动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入资金8.8亿元,实施相关项目274个,获益贫困人口26.7万人。广泛开展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帮扶关爱等活动,累计捐赠款物价值6.7亿余元。

  打造“幸福家园”慈善工程,设立乡镇(街道)“社区发展基金”126只,覆盖1548个村(社区),开展微慈善项目260余个,解决居民身边“小急难”问题近千件,服务辐射居民100余万人。制订《大连市贯彻落实“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着力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持续提高慈善信息公开质量,全面提升慈善活动透明度和公信力。

  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全市24家单位被评为国家级“敬老文明号”先进集体、21人被评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17个社区先后被国家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和大连养老地图上线试运行”被列入大连市“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升清单,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被纳入大连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被纳入大连市“三委会”审核事项。深入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试点行动,以区(市、县)为单位构建起“1+N”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市面向有居家照护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6000张,发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461.01万元;根据实际需求为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环境智能化、适老化改造,提供“菜单式”“可定制”的“12+X”项居家养老服务,年均服务20万余人次。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全市提高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面积标准,由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提高到3‰,首创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需“回购”机制。全市现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96个,床位3.9万张,全市星级养老机构121家,4家养老机构被辽宁省民政厅认定为全省“五级”养老机构。2022年,组建大连市首家市属国有养老服务企业,甘井子区椒金山养老服务中心被民政部评定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2022年,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9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扩展至85周岁以上,全市享受高龄津贴政策老年人由3万余人增至11万余人。

  大力推进社会事务领域改革。持续做好海葬工作,2019年至2024年,骨灰撒海量5198具,推动建成大连市海葬纪念广场。牵头编制《大连市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解决殡葬设施供给“出口”问题。统筹指导大连市“数字殡葬智慧化服务管理平台”开发建设,推广“互联网+殡葬服务”新模式。全面提高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大连市作为试点城市于全国首批率先实施婚姻登记“跨区通办”“跨省通办”,完善“互联网+婚姻”建设,完成历史婚姻信息数据补录工作,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查询可验。

  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建立行政区划联审工作机制,将行政区划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等事项纳入市委议事日程。优化全市建筑物门(楼)牌号编码业务工作流程,加快推动地名标志更新维护,维护路标3000余个,新设置路标500余个,维修楼门牌2万余块。金普新区被确定为省级“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新命名更名乡村道路街巷居民点等地名100余个。推动地名文化建设,举办大连地名文化展,建立全市历史地名文化资源信息库。提高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能力,对各区(市、县)的110条乡镇界线联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文图由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局提供)


信息来源:2024年10月24日 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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