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基层信息

盘锦民政:《民法典》实施,结婚证上新,婚姻登记也有新规了

 

  新闻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伴随着《民法典》开始实施,婚姻登记规定迎新升级,最明显的改变是婚姻登记证件同一时间启用新版本,婚姻登记证内芯上“婚姻法”字样均改为“民法典”。

  培训“红娘”掌新规

  盘锦市民政局贯彻落实《民法典》中的有关婚姻登记规定,推动婚姻登记员及时掌握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步骤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已将婚姻登记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公示牌、公示栏等内容更新为《民法典》的内容。印制了新的婚姻登记告知单,让群众知悉婚姻登记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将《民法典》调整后的重大事项告知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履行好婚姻登记机关告知义务。

  目前,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按《民法典》的要求已有序调整,相关新规定和新要求已按时、全面落实到位。

  婚姻登记证亮“新容”

  全市各婚姻登记处2021年1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正式启用新版婚姻登记证,新版配套表格同时启用。按照规定,旧版婚姻登记证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旧证将于2021年3月份底前以县区民政局为单位统一销毁。

   

  新版婚姻登记证:新版结婚证依旧延续了旧版的外观设计,外皮还是熟悉的红色,其内页的结构、暗纹、水印、字体等都无明显区别。最主要的调整在文字内容上,将婚姻登记证内芯上“婚姻法”字样均改为“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现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的多处规定发生变动。《民法典》加大了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规定如果对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在离婚方面,《民法典》规定了三十天“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冷静期”并不适用家暴等情况。(责任编辑 晨光)

  信息来源:2021年01月13日 今日头条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