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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地名处

  承担拟订全省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工作,具体负责组织研究全省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具体工作。承担乡级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市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担全省地名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承担审定本省行政区划、边界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工作。

  处长:杨明,联系电话:2393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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