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机构概览->机关处室

社会事务处

  承担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承担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市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依法承担经营性公墓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处长:刘永胜,联系电话:23930086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