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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处

  承担推进婚俗改革工作,承担拟订婚姻、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市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处长:李穆,联系电话:2393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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