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工作,承担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担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市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依法承担经营性公墓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处长:刘永胜,联系电话:239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