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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出台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民政局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教育、卫健等多个部门,共同印发《三明市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全覆盖监测、全方位关爱、全周期管理、全过程守护,切实帮助流动儿童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医疗和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主动发现的动态管理机制,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教育、公安、卫健、医保、残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数据比对共享,建立完善关爱台账,全面掌握流动儿童的基本信息,为后续关爱服务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关爱帮扶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民政部门分类加强流动儿童生活保障,为符合条件的儿童提供临时救助、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教育部门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政策;卫健部门持续做好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工作,帮助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掌握急救等基本卫生常识和技能。各部门协同合作,为流动儿童织牢织密关爱保护网。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的关爱服务机制,在完善物质保障的同时,加强对流动儿童的精神关怀,帮助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更好融入城市生活。建立健全多方协同的风险防控机制,由妇联、教育等部门对流动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提升科学育儿能力;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部门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防范侵害流动儿童行为,预防流动儿童犯罪;由公安、教育、水利等部门对流动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组织开展防溺水、防性侵等安全专题教育,提高其安全保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

  《方案》的实施,对推动三明市流动儿童平等享受优质权益和关爱服务意义重大。未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多部门协作,确保每一位流动儿童都能得到妥善监护、良好教育、健康保障、困难救助、安全防护,健康快乐成长。(彭乔之)

   信息来源:2025年04月21日 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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