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经验交流

四川省德阳市 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可享多项关爱服务

  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德阳市民政局等19部门联合印发《德阳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配套发布《德阳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

  根据清单,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的关爱服务共6大类24项。在幼有所育方面,3—6岁流动儿童享有学前教育服务,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可获得资助。在学有所教方面,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按规定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儿童可获得生活补助。在病有所医方面,流动儿童享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住有所居方面,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流动儿童家庭可获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在弱有所扶方面,对于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认定条件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民政部门要协助流动儿童户籍地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进行认定,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在发展保障方面,为流动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保障,为有需要的流动儿童提供心理援助热线,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流动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向流动儿童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和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开展流动儿童城市融入支持活动。(王静)

信息来源:2025年06月05日 中国社会报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