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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八个衔接”发挥低保政策兜底脱贫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韩元利

  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欠发达后发展地区,是全国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截至2015年底,全区5500万总人口中,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2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92万人。今年以来,自治区民政厅积极探索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有效途径,通过推进“八个衔接”进一步发挥了低保政策的兜底脱贫作用。

  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合力

  2015年下半年,民政厅先后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关于实施全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工作的报告》和《发挥低保政策对农村脱贫兜底作用的考虑》两个专题报告,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先后作出重要批示。今年6月14日,在全区2016年度脱贫摘帽推进大会上,彭清华专门强调,要稳步推进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加强低保对象、扶贫对象之间的衔接。

  7月1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各地均根据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的具体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衔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将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纳入全区脱贫攻坚绩效考核指标,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各部门、各市县党委政府,形成工作合力,为衔接工作的高效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层层部署推进确保落实

  在年初召开的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上,厅党组部署开展精准救助年活动,对全区所有低保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100%纳入救助范围,一户不漏;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100%清退,一户不进,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今年6月和7月,民政厅召开了两次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专题会议,分析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使命,就加快推进衔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先后举办了3期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培训班,对各市、县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社会救助科(股)长、核对中心主任共453人进行培训,明确衔接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和操作要求,强化基层民政部门的执行力。

  6月1日起,由厅领导分片包干带队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始了为期4个月每个月进行1-2次的全面督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推进“八个衔接”击破难点

  政策衔接。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按规定程序分别纳入农村低保或建档立卡保障范围。对于通过扶贫支持政策实现脱贫的农村低保家庭,在6-12个月的过渡保障期内可以继续享受低保与扶贫相关政策。对于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对象,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6-12个月)就业收入暂不计入家庭收入,鼓励低保对象通过就业提高收入逐步实现脱贫。

  对象衔接。2015年,广西扶贫部门开展了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工作,将“吃、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等因素列为打分指标,各地按打分结果从低到高识别贫困对象。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利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成果,对已经被识别为贫困人口的低保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继续纳入低保范围;对50分以下尚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列入重点对象进行复查复核;对51分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其他非贫困对象,按照低保认定标准进行核查。

  保障标准衔接。自治区民政厅将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列入设区市绩效考评内容,要求2016年底前,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低于2500元的设区市,必须提高到2500元以上;平均保障标准已经超过2500元的设区市,要按照高于6%的增幅提高。2017年-2020年,全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年平均增长15%左右,逐步缩小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差距。

  动态管理衔接。要求各地不断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的动态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掌握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县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将建档立卡户领取低保金情况提供给当地扶贫部门。县级扶贫部门及时将建档立卡扶贫低保户帮扶名单、帮扶措施、脱贫名单、脱贫家庭人均收入等资料提供给本级民政部门。

  信息数据衔接。加快全区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与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全区低保核对信息平台的作用,在与公安、人社、税务、房产、公积金等12个部门联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与银行、保险等部门信息数据的联网,提升救助的精准度。

  主体责任衔接。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是受理、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地建立乡镇政府(街道办)最低生活保障管理问责制,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社会力量衔接。鼓励各地引导社工、志愿者、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工作,为农村贫困群众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等多元帮助和服务。发挥村民委员会最了解农村贫困群众生活状况和救助需求的优势,指导其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申请审核、动态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绩效考评衔接。自治区一级将精准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列入设区市绩效考评体系。县一级把乡镇政府(街道办)受理、审核低保对象和严格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确保低保救助公平高效。

  通过落实“八个衔接”, 广西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成效初显。截至目前,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274万人,其中属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数从年初的103万人提高到16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与贫困人口的重合率从年初的35%提高到59%,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的35.62%。全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从年初的2556元提高到2774元,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20元和15元。全区低保核对大数据平台对全部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13万户、452万人进行核对,并把核对结果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申请低保救助的审批依据,做到“凡进必核”。

                                                                                             

                                                                                         (编辑:孙璐  审核:周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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