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民政局
(2013
年7月17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
,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城乡低保标准有了新提高,城区月人均420元、两县(市)月人均348元,农村月人均216元,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有了新进展,低保审核审批有了新模式,全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抢抓机遇,把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民政部多次召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会议,先后确定了两批全国试点单位,并对核对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民政厅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确化为目标,不断推进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我市以此为契机,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把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强力推进。为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
2010年9月,市政府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重新调整了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及7个县(市)区政府共27个单位为成员单位。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完成本级政府领导小组和核对机构的组建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我市7个县(市)区政府按照会议精神先后成立了县(市)区本级领导小组,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得到全面加强。2011年我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试点单位,授予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为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精心操作,统筹解决人员力量与工作手段
人员力量不足和工作手段滞后一直是困扰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我市立足实际,抓住重点,精心操作,较好的破解了上述两大难题。
一是成立核对机构,充实人员力量。我市把“有人办事”视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根本。
2011年3月,辽阳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经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于市民政局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信息网络部、政策法规部等3个部门,人员编制5名,由市人社局公开招考和调配,2011年底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办公场所建设面积350平方米,财政拨款50万元,用于机房改造和设备购置。2012年,全市7个县(市)区核对机构也先后成立,隶属于县(市)区民政局管理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3人,市县两级核对机构的建立健全,不仅提高了社会救助能力,而且充实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二是
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网络平台。我市把手段信息化视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方向。
2012年5月以来,我市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累计投入资金约430万元,其中:财政投入24万元用于居民收入核对软件开发,55万元用于采购操作机、机房服务器等设备和安装;市移动公司投入350万元用于网络终端前置机安装和光纤铺设。经过积极努力,完成了7个县(市)区、61个乡镇(街道)、3个县级房产、15个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多家商业银行(市产权处、民政、人社、国税、工商、地税、公安、公积金、残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辽阳银行)等
87个网络终端的安装任务,搭建了核对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了与政府各相关部门、金融单位信息互通和信息共享。
三是
加强政策创制,完善救助功能。我市把政策创制视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基础。
2012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核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10月,市民政局与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商业银行相关责任,6家商业银行先后被纳入核对信息网络系统。12月,市民政局等11部门签发了《辽阳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通过上述努力,一方面规范了核对工作,形成了“乡镇(街道)核对机构录入信息、县(市)区核对机构初核、市级核对机构终核确认”的三级核对模式。另一方面理顺了工作关系,使得核对系统功能得到完善。今年全市申请社会救助的共
4235户、7111人,经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有3490户,占申请救助家庭户数的82.4%,17.6%未通过,大大提高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三、优势互补,全力推进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
我们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重心在审核审批环节,矛盾的焦点多集中在基层乡镇(街道),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又是矛盾的核心问题。为此,经广泛调研和深入论证,我市在乡镇(街道)设立了“阳光救助平台”,即通过加强乡镇(街道)人员力量,集中公开办理社会救助各项业务,确保社会救助各个环节公开透明的新举措。
一是加强保障。我们确保每个乡镇
2-3名工作人员,每个街道4-7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工作人员由财政列支、民政社会化招聘方式解决。同时,把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纳入预算,按每名低保对象每年不低于15元安排工作经费,从体制上解决了乡镇(街道)人员不足和临时抽调轮流上岗问题。
二是规范运行。我们依托“阳光救助平台”,实现全程办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城乡低保信息录入、医疗救助日常管理和应急救助操作等具体业务,形成了困难群体从申请社会救助受理,信访接待到每个家庭经济状况的入户初审和核对,再到批准享受低保户待遇的信息录入及管理,直到获取医疗救助、取暖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和教育救助等业务的全程救助程序。
三是优势互补。我们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各项业务之间的优势互补功能,发挥“阳光救助平台”示范作用,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家庭核对、低保管理和医疗救助等系统一体化建设,特别是协调解决好核对信息网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逐步完善统一网络系统,最终实现我市城乡低保管理网络、核对信息网络和医疗救助服务网络平台的三网合一。
今后,我们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管理和创新,以为政府分忧、为民解困为己任,以社会救助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为旨归,推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孙璐 审核:周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