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天真
阳春三月,安徽省民政厅特邀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省厅负责同志共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报情况,开门纳谏。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社区“白发组织”、商业养老、养老互助等新鲜词汇,成为代表和委员们热议的焦点,他们甚至还强烈建议,应该将养老服务纳入省政府考核体系,以督促全省各地政府对“老有所养”给予更多关注,担负起更大责任。
新闻背景
养老,究竟是家庭问题,还是社会问题?作为老年人口大省,截止到2010年底,安徽省6827万人口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991.59万,占14.52%;65岁以上老年人口605.7万,占10.18%。
2011年2月17日,安徽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即:到“十二五”末,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以上,广泛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社区为老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农村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70%或以上,全省40%的敬老院改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中心。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决定》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政策支持体系、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体系、老年文化教育体系、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和养老组织领导体系等“八大体系”,对安徽今后一段时间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出了全面、系统的安排。《决定》出台后,合肥、铜陵、马鞍山、淮北、宿州、芜湖、六安、黄山、亳州市等地都出台了相应的贯彻意见,从规划、政策、布局、资金扶持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使安徽省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2012年,安徽省财政安排预算2000万元,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且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工作积极性的地区,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民生工程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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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城乡无缝对接,人流、物流、信息流畅通无阻;促进城乡设养老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要把养老机构用地列入土地规划、商品住宅开发强制指标,土地要公开招投标。养老是社会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转变观念,不能只把养老当作资金投入的多少来衡量,一味追求养老的产业化。养老服务业不能仅靠民政部门单打独斗,政府要扩大公共财政投入覆盖农村范围,省委、省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巨大合力,才能让这项惠民工程真正成为是一项不折不扣的‘德政工程’。省政协委员、皖安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永星言词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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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今,安徽省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719个,投入建设资金15.2亿元,新增床位13万张,新增入住五保老人12.5万人,使农村五保供养率从2006年底的7.6%迅速提升到2011年底的40%,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力度之大,投资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自2010年省政府将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纳入民生工程,三年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资金4.27亿元,新增床位9200张。池州市床位数突破90%,集中供养达40%以上。2011年安徽又率先提出建设“两个示范”,即:每个市县建一所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县建一所示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日托站或日间照料所),强力推动养老基础设施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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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然而在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的今天,“养儿防老”的传统模式正在被颠覆,60岁以后何去何从,越来越成为很多现代人担忧的“银发危机”。对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徽省的人大代表、淮南市八公山区副区长洪永萍坦言,目前政府财政投入的重点是农村养老机构建设,应该大力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养老服务机构,政府重点要着眼于养老机构的人员培训和资金短缺。各级政府在城市建设总体布局中就应该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开发规划,当前,社区人员正在用最弱的肩负担当起最重的担子。由于过去我们对养老服务的意识不强,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欠账太多,建设资金和护理人员普遍不足,希望加快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实际的养老服务体制,确保老有所养,实现安徽养老服务机构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新闻背景
目前,安徽按照“政府引导、典型示范、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思路,强化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发挥社区日间照料的作用。全省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52个,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等,通过专业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的方式,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马鞍山市从单纯的农村敬老院建设全面转向综合性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对城市“三无”老人、困难优抚对象、市级困难劳模、低保老人及空巢困难老人,政府每月提供300~50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补贴;合肥市启动“18140”工程建设(18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4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2460”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辖区内老人信息资源数据库,有效整合电信网络,24小时为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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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代表、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主任顾琴芬认为:居家养老需要政府搭建平台,在此基础上进行市场化运作,没有场地就很难实现。比如要引进一家企业来运作,从基础建设到管理再到运营,都需要政府的支持。建议把居家养老的场所,像物业那样纳入配套用房的规划,根据城市面积大小,按照一定平方公里的比例进行规划配套。另外,政府的财政经费一定要加大投入,其中涉及的专业化管理、人员成本等问题,都需要财力支撑。在这一点上,政府投入千万不能“撒胡椒面儿”,而是对有示范作用的,做一个是一个,经费要用得有所值。
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医科大学主任医生徐培坤神情严肃地说,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政府提供的基础型社会保障;第二层面是个人,他认为:与保障对象所在企业共同出资的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第三层面是商业养老保险及储蓄。目前,社会养老的财务重担几乎都压在了基础型社会保障上,但是从长远看,老年群体的生活不仅需要有资金保障,还需要社会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包括家政服务、老年医疗服务、老年护理服务、临终护理服务、老年文化生活服务及精神抚慰等,现有的保障体系对此还无能为力。
立足长远来看,各地政府应当提前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在目前“救助”型养老制度之外,推进商业化养老,非常必要。对于建设日趋全面的养老服务体系,各地政府都应该提高认识,建议列入安徽省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并进行考核。
安徽省政协委员、安徽医科大学主任医生梁炜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大部分50~60岁的“准老人”,他们身体健康情况还比较好,又处在退休后没什么事情可忙的空闲期,很多人愿意为年龄更大的老人们做些服务,就像献血那样把爱心“储备”起来。
建议社居委可以在社区中发起成立“社区白发组织”,把这些“准老人”组织起来,呼吁老人们之间的互助。今天我们为别人服务,也是为了明天别人为我们服务。
“把好事做好,让‘惠民工程’更长久造福于民!”这是与会人大代表、委员们一致流露的殷切期盼。
(编辑:孙璐 审核:周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