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 欣
困境儿童是由于儿童自身、家庭和外界等原因陷入困境、需要予以帮助或保障的儿童。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并在相关法律、政策法规和机构设置等方面,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为困境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尽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帮助困境儿童在人生道路上“破茧成蝶”。
做好家庭困境预防和改善,筑牢困境儿童保护“防火墙”。家庭是儿童成长的第一场所,也是导致儿童陷入困境的主要因素之一。推进共同富裕,不仅要关注居民和家庭收入增长,还应着眼于家庭文明和家庭教育建设,营造和睦温馨的家庭环境。针对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做好亲职教育,给予儿童亲情关怀,避免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家庭缺位和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问题,为儿童提供高质量的陪伴和成长引导,让家庭承担好呵护儿童成长的第一责任,树好困境儿童抵御风险的首道防线。
提升政府干预、救助、保护力度,筑高困境儿童保护“防护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由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组成。随着我国从补缺型儿童福利制度到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转变,针对困境儿童的基本保障也实现了扩面增容和提标。对于困境儿童,除了做好日常生活、安全、康复、医疗、教育等综合保障,还要进一步做好维护困境儿童各项发展、保护、参与权的工作,关爱他们的身心健康,增强社会融入能力。
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关爱保护合力,织密困境儿童保护“防护网”。激励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为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帮扶慰问、扶残助残等关爱服务,让困境儿童在家庭之外能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就业服务,为困境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助力,形成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社会合力。
我国历来有慈幼恤孤的传统,《管子·入国》提出“入国四旬五行九惠之教”,即包含了“慈幼、恤孤”等儿童保障和救助内容。进入新时代,按照中央部署,遵循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各尽其责,多方合力、持续发力,让困境儿童沐浴新时代的阳光、健康快乐成长。
信息来源:2023年06月26日 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