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理论研究

农村低保档案管理应做到“三同步”

  范  鹏

  农村低保档案的精细化管理是落实低保政策,取得群众满意的手段和基础性工作。只有坚持把低保对象的信息资料调查核实精准、汇集录入精准、档案备份精准,才能实现低保政策的精准落实、低保对象的精准救助。

  实行农村低保档案与低保工作同步核查。一是100%入户、“三核”认定。按照低保“十五不纳入”要求,对扶贫系统中低保贫困户进行全部入户核查、核实和核对,以镇为单位建立影像档案,对全县低保贫困户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夯实“兜底保障一批”的基础。二是实施第三方评估。将社会救助对象交由第三方机构入户调查,对农村低保全面复核,使低保对象认定更精准、低保档案资料更健全、各项数据信息更准确。三是加强“两项制度”衔接。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数据更新过程中,实行由扶贫、民政部门指导街镇共同开展入户调查、共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共同组织开展审核“三共同”,使各镇街、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贫困户数据和档案资料达到“三统一”。

  实行农村低保档案与低保工作同步管理。一是建标准化档案室。建设面积达标、设施齐全的标准化低保密集档案室,购置专用的密集档案柜和档案盒。二是配专业化管理员。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低保文件材料的归档和低保档案的管理。三是备智能化好软件。引进智能化管理软件,即点即查,提示取档,方便档案查阅。建立低保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和家庭经济收入核对系统,具备信息管理、查询、动态管理和县镇联网四大功能,实现纸质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信息和柜体案卷目录三位一体的现代管理体制。四是用动态化新模式。随时精准掌握、更新变动低保家庭收入情况、人员变动及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做到低保工作与低保档案动态管理的高度一致。

  实行农村低保档案与低保工作同步落实。坚持低保工作“一套精准档案管到底”,实现低保对象的精准救助和各项救助政策的精准落实,有利于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情况的发生。一是全面实施分类施保政策。落实对低保家庭成员中的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等7类群体按9个比例增发分类施保金,提高特殊低保家庭的保障水平。二是全面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健全低保动态信息主动发现机制:在每个村确定一名低保信息员,定期汇报低保户家庭人员变化情况,杜绝“死人”吃低保情况的发生;对五保户死亡、困难低保家庭成员死亡给予临时救助,并及时在低保档案中注销,并保留痕迹。三是全面落实“三有责任”“三心管理”。对农村患有智力、精神、肢体重度残疾等低保对象,在档案中作特殊标记,全面落实“户有监护人、村有监督人、镇有包联人”的“三有”责任,并加强日常生活照料,真正体现党的政策的温暖,逐户对分散居住的五保户进行全面排查、走访,最大限度引导他们到敬老院入住,使特困供养对象生活更加“安心、舒心和放心”,把“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应养尽养、应兜尽兜”的低保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陕西省合阳县民政局)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