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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

  近日,辽宁省民政厅等21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结合辽宁实际,围绕建立监测摸排台账、完善公共服务措施、加强关爱服务保障三个部分,明确了项工作任务,并以清单的形式细化明确了包括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内的儿童群体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有保障六个方面39项关爱服务内容。

  《方案》明确,要建立流动儿童定期监测摸排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比对数据共享。要完善公共服务措施,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健全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要加强关爱服务保障,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加强精神生活服务,做好城市融入服务。

  《方案》要求,各市各部门要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本系统指导监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方案落地落实。要将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平安辽宁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等统筹推进,切实扛起属地责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辽宁省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基础清单》的宣传解读,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能够充分了解具体内容。要建立完善议事协调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关爱服务政策落地见效。

  信息来源:厅儿童福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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