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组织平台->党建工作

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

  为深入推动社会组织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1月13日,省民政厅组织668名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此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一级调研员谷正贤作培训动员,讲话强调: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重大意义;二是要端正态度,营造氛围,充分彰显争先态度;三是要把握重点,学思践悟,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培训特邀省委党校沈艳教授作专题辅导。沈教授以《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题,围绕战略定位、宣言总纲、实践基础、思想引领、基本路径、根本保障、团结要求等方面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深入系统的解读辅导,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党员准确把握二十大报告的精髓要义,结合实际理解消化报告所蕴含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

  通过专题培训,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一致认为,更加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培训人员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采取更加务实举措,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