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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印发年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了《2018年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点》(鄂民发〔201844号,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质量,重点推进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升级、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要点》明确,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会员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保证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点》明确,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开展“百日提升行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指导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完成选举和上报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探索“互联网+党建”“e支部”等做法,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政治把关作用,发挥好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示范、参与精准扶贫和慈善公益等主题活动。

  《要点》明确,要将社会组织党建放在首位,使党建工作融入登记管理工作全过程,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与登记管理工作“三同步、三纳入”。社会组织在新成立登记时,同步采集从业人员中的党员信息,在章程中明确支持党建的有关内容,并签订党建承诺书;完善年检系统,把党建工作内容植入系统进行同步检查,社会组织换届大会时,同步督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并聘请高校研究团队对我省社会组织党建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探讨深化党建工作的途径和方式。(湖北省民政厅)

  来源:湖北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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