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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公告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辽宁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辽民发[2009]14号)的规定,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已经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评审确定并公示,现将评估等级结果公告如下:

  行业协会商会评估等级结果

  5A等级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

  辽宁省浙江商会

  辽宁省航空运输协会

  4A等级

  辽宁省甘肃商会

  辽宁省绿色食品协会

  辽宁省社会福利协会

  辽宁省风景园林协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协会

  辽宁省殡葬协会

  辽宁省小城镇建设协会

  职业类社会团体评估等级结果

  5A等级

  辽宁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3A等级

  辽宁省老教授协会

  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等级结果

  4A等级

  辽宁省土地学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等级结果

  5A等级

  辽宁省何氏医学院

  基金会评估等级结果

  5A等级

  辽宁省沈阳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4A等级

  辽宁省昌图县教育基金会

  辽宁省国防教育基金会

  鞍山市公安民警英烈救助基金会

  鞍山市教育基金会

  辽宁省体育基金会

  3A等级

  大连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辽宁省沈阳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辽宁省沈阳化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辽宁省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

  营口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辽阳市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盘锦市公安民警英烈救助基金会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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