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请经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有效法定资格证照的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按要求参加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审查时间、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方式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