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组织平台->通知通告

辽宁省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倡议书

全省社会组织:

  就业乃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组织实施“为民解忧办实事”民生项目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动员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积极作用,有效缓解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现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一、提高站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再创近年新高。全省社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二、搭建平台,做好供需对接服务

  全省社会组织要发挥与会员单位联系密切的优势,依托线上线下载体,挖掘本领域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岗位信息,掌握用人单位类型、用人岗位数量和专业技能需求,收集发布行业岗位需求信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接服务。民办高校、职业院校要积极邀请用人单位到学校招聘人才,主动建立就业合作渠道,努力挖掘更多岗位资源。人力资源领域社会组织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供便利服务和辅导支持。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托“五社联动”机制,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近就业。

  三、发挥优势,充分拓展就业岗位

  全省社会组织要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专业优势,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整合优质资源,拓展服务空间,努力增加就业和见习岗位。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动员企业会员单位参与各项招聘专项活动,组织行业专场招聘,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枢纽型社会组织要为高校毕业生在社会组织领域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支持、培训机会、见习岗位、专业辅导和资源支持。业务范围涉及扶贫济困、大学生就业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可采取现金资助、能力提升、推荐实习或就业的方式,帮助大学生特别是贫困大学生、兜底保障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全省社会组织,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自觉的担当、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共同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辽宁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民政厅

  2023年6月25日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