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民社党函〔2023〕158号
各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社会组织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加强内部治理,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政策法规为目标,全面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法治培训教育,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推动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依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做到在法治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
二、学习内容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相关辅导材料,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激发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认真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社会组织领会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践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分众化面对面宣讲,发挥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三)认真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作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必修课、基本功,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四)认真学习掌握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以《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政策法规选编》为基本教材,原原本本学习国家及我省各项登记管理政策法规。紧密结合建设实际,抓好《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新修订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引》和《辽宁省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辽宁省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学习贯彻,着力提升依据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的能力水平。
(五)认真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学习本行业、领域的专业性法律法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的能力。区分层级、岗位组织学习本组织《章程》及业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履职、按规办事。
三、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民政部门、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教育培训,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深入学习政策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学习、遵守、贯彻政策法规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引导、促进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做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严密筹划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并发动社会组织认真学习,各社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计划,统筹安排,采取通读原文、理论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扎扎实实开展学习培训,务使学习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使社会组织对相关政策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注重以训促建。要把培训作为提升登记管理业务指导能力和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坚持全面学与系统用相结合,在破解制约社会组织自身建设难点堵点上下功夫求突破,确保培训取得扎实成效。
(四)积极营造氛围。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社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习、做好表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宣传”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遵规守矩、依法依纪意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民政厅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