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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推广全省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的通知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根据《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辽民社函[2025]33号)有关要求,深化“育社兴辽·一社一品”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建设,现向全省性社会组织征集服务品牌项目,以服务品牌活力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529-711

  二、征集范围

  1.党建引领。坚持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探索完善符合时代要求和自身特点的党建引领工作模式,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方面的服务品牌项目。

  2.学术活动。聚焦专业领域,明确学术定位,把加强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推动学术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在学术活动方面的服务品牌项目。

  3.决策咨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发挥新型智库作用,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咨政建议等方面的服务品牌项目。

  4.科普宣传。坚持创新引领,服务社会,发挥社会组织人才智力优势,在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素质等方面的服务品牌项目。

  5.服务社会。坚持增强社会服务功能,面向会员、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强化服务意识,密切与会员、群众联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有效回应会员诉求和群众关切,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服务品牌项目。

  6.规范治理。坚持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依法运行、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诚信自律的内部治理体系,在推进制度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品牌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合法性。项目实施单位在辽宁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且2022年度以来年检结论均为合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无违法违规现象、无失信行为。

  2.可行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实施计划、合理的预算安排和明确的时间节点,具备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项目实施团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实效性。执行中服务项目已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具体的数据、案例等方式进行有效证明。对于新策划的项目,简要说明需求调研和可行性分析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填写《全省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名称、类别)、项目开展时间、实施地,项目目标、成效、亮点及项目实施方基本信息

2.服务方案。内容包括项目任务、目标、方式方法,过程,措施及成效。如果服务项目已实施多年,上报2024年、2025年工作方案即可。

四、应用推广

1.宣传推广。省民政厅将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对申报成功的品牌项目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提高项目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支持。

2.能力建设。省民政厅将为申报成功的品牌项目实施单位提供专业培训、咨询指导等能力建设服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3.资源对接。省民政厅积极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推动品牌项目实施单位与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建立合作关系,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项目的实施和发展。

  附件:1.全省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

     2.《全省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指标对照表》

  联系人:李晓林、栗汇琳  024-23216042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5月29

附件1:2025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全省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项目申报指标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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