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 <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 的通知》(民发〔2017〕45号)和《关于开展202 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5年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厅对辽宁省中直企事业会计学会等39家全省性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5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抽查结果
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