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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公告第202602号

202602

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取缔“辽宁省青年摄影家协会”的公告

  经查,“辽宁省青年摄影家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辽宁省青年摄影家协会”及其设立的相关机构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辽宁省民政厅

  2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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