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社会组织平台->通知通告

辽宁省汽车维修保养行业协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辽民罚先告字〔2026〕第019

辽宁省汽车维修保养行业协会

  不按照规定接受全省性社会团体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26312日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如你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河区青年大街260

  联系部门: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24-23942608

  辽宁省民政厅

  2026318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