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民行罚立字〔2026〕第027号
辽宁省孙华山骨伤研究院 :
你研究院不按照规定接受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研究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你研究院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部门: 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 024-83998413
辽宁省民政厅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