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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二O一O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宁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辽民管发〔2010〕3号

 

关于下发二O一O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O一O年,我省社会组织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着“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核心,努力在三个问题上有新突破,大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切实抓好常规性工作。

        一、积极拓展三项突破性工作

        1、扩大行业协会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公益性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我们拟在借鉴广东等省、总结我省大连、鞍山等市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行业协会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试点,在一些业务联系不密切的领域,改业务主管单位为业务指导单位,简化和规范管理内容和方式。符合相关条件的,调整和改革行业协会间、公益性社会组织间的代管关系,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体制。

        2、开展学术性社团评估试点。对于学术性社团的评估指标,国家民管局尚在制定中。为进一步加强学术性社团的自身建设,促进其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我们拟与今年和省社科联、省科协等部门联合开展学术性社团的评估工作试点。拟在上半年出台学术性社团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

        3、探索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促进沈阳经济区发展中的规模效益。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拟在辽宁省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下设促进沈阳经济区发展的工作委员会,利用行业协会、商会的资金和地域优势,强强联合,实现在招商引资、改善民生和促进区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大力推进四项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完善社会组织政策法规体系仍然是我省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一项根本性任务。我们将以实现管理规范化为抓手,着力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政策体系。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辽宁省促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宁省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初稿。有条件的地方要总结经验,建立完善地方规章。

        2、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去年,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评估工作的通知》,已经有五十六个省级行业协会申报了材料。今年,我们将继续扩大评估范围,并在下半年颁发牌匾,各市要普遍开展行业协会评估工作。评估是改进和完善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我们将广泛宣传和利用评估结果,与其他管理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3、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党建工作。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即将结束,但是研究、探索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作用是一个长期任务。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积极有效地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在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时,要求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建立党组织。条件暂不具备的,提供建立党组织的设想;二是多种形式推进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及时修改年检、评估等标准,将应建未建党组织列入年检和评估的范围。

        4、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促民生”活动。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社会组织更大程度、更持久的参与,提供更多的服务。目前,全省社会组织和农经协已结六百八十对,帮扶的时间都在一至三年不等。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完善既有成果,通过抓住典型,政策激励、表彰宣传等形式带动结对帮扶促民生的整体发展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5、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按照积极扶持,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力度。要树立大民政的观念,整合民政资源,协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要总结经验,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发挥典型引路、示范的作用。理顺管理体制,探索管理模式创新,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办法和培育发展措施。

        三、切实抓好常规性工作

        1、扎实开展主要业务。一是优化行业协会的布局和机构,推进行业协会的重组与改造,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二是加大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切实解决登记管理障碍,研究制定公益社会组织认定办法,着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继续培育发展农经协,总结经验,筹措资金,深入推进农经协扶贫帮困活动。

        2、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有重点,有步骤的通过网站推行信息公开,实现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处罚等信息即时公布;二是强化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年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今年实现年检电子申报,并重点检查党建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法查处的主体、程序、监督和处罚等法律文书。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着力夯实几项工作基础。一是加快完善社会组织的制度建设。今年,我们将建立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并区分不同类别的社会团体,建立不同的章程示范文本。二是加强窗口服务建设,规范服务流程,设立公示单,阅览架等,完善服务设施,争创文明窗口。三是加大理论和信息宣传力度,继续通过辽宁民间组织信息网等途径发布信息,扩大影响。

 

 

                          二O一O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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