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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送达公告

辽宁省民政公告

2009年第2号

        辽宁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登记证号:0773)连续2年未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本机关对该社团做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该社团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限辽宁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024-23992881-8523),逾期视为送达。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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