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财政部起草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面向全省社会组织征求意见,并请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 系 人: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马希丹
联系电话:024-23942608(传真)
电子邮箱:lnszfjcj@163.com
附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解释第1号(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 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