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民罚决字[2022]第(003)号
当事人:辽宁省收藏家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210000768326526A
法定代表人:聂鑫
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彩塔街38号
经调查,你会2018、2019、2020年度连续3年不按照规定接受全省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你会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本决定自送达当事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你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民政部或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