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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九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提升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等老年人日常生活安全指数,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兜底线、保基本的服务功能。

  《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主要任务。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台账。准确界定各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清各类特殊困难老年人数量和基本情况。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以村(居)为单位,建立以村(居)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等为主体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队伍,明确每一个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探访关爱服务的包保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乡镇(街道)指导村(居)整合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低龄健康老年人等探访关爱服务力量,切实加强探访关爱服务支持队伍建设。构建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进行具体业务指导、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村(居)具体落实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引导协会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推动低龄健康老年人与特殊困难老年人帮扶结对,探索开展“老伙伴”等互助活动。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落实探访关爱服务频次和内容,做好需求转介和应急处置,加强督促检查。四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提升探访关爱服务效率,推进社区居家上门服务,分类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施绍根)

  信息来源:2023年08月11日 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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