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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发展牧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发展牧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聚焦牧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以旗(市)苏木嘎查养老服务网络为基础,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平台为支撑,建立“固定+流动”的牧区养老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牧区养老服务质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各牧业旗(市)因地制宜建设综合养老园区或老年公寓,基本满足旗(市)域内老年人有意愿进城集中养老需求。人口相对集中的苏木乡镇、嘎查村按需设置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人口较为分散的可以与邻近的苏木乡镇、嘎查村联合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基本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80%的牧业苏木乡镇组建流动式专业养老服务队(站),定期开展上门服务,基本满足分散居住牧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发展牧区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与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相互融合、互动响应,使不愿离开草原的孤寡、高龄、留守、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得到生活照料。牧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运转良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嘎查村帮扶率达到100%,实现牧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有保障。

  信息来源:2024年04月28日 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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