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近日,江西省民政厅印发《儿童福利机构入院离院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工作内容、内部管理、入院离院过程、资料核验作出了明确要求。《规范》将于6月1日起实施。
《规范》提出,儿童接收需由社会工作者、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等共同接收,并进行接收登记、体检与隔离、安置评估,以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儿童入院应按照不同类别完成报备、寻亲公告、审批等流程;儿童福利机构应根据入院儿童需求,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户籍、学籍、身份证件、社会保险等;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应根据儿童情况及时进行国内送养;要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每名儿童建立档案,并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
《规范》明确了儿童离院的六种情形,强调儿童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办理结案,进行身心健康评估,帮助儿童做好离院准备,确保每个步骤都遵循明确的指导,都有记录;应在儿童离院前核验相应的资料,填写《儿童离院审批表》《离院确认书》等,对离院儿童的档案进行归集和封存。
《规范》强调,在接收和离院过程中,儿童福利机构应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法性,确保儿童利益最大化,防范潜在风险。儿童离院后,机构要对儿童进行回访和必要的帮助。
“《规范》拓宽了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边界,对管理内容给予了延伸,同时制作了示范表格,以便使用者规范操作。”《规范》主要起草者之一、赣州市儿童福利院院长李丰说,2024年12月以来,《规范》已在江西各地儿童福利机构进行初步推广。
信息来源:2025年03月12日 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