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外埠信息

江西部署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日前,江西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等27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精准摸排、精确建档、精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以下简称两类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作出部署。

  在精准摸排、更新完善信息数据方面,《通知》提出,各设区市、县级民政部门要强化与法院、检察院、教育等部门联动,完善信息数据。民政部门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两类儿童信息。对于经部门信息共享后依然缺失的数据,要组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等基层力量,利用入户走访等方式逐人逐项补充;对新增对象做到动态登记、及时纳入管理。

  在建立健全关爱台账方面,《通知》提出,各地民政部门要聚焦生活、就医、就学困难的流动儿童和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围绕其基本生活、教育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需求,“一人一档”建立并完善档案。村(居)儿童主任要采取每月入户走访等方式,精准掌握重点关爱服务对象现状,及时做好退出和建档等工作。

  在分层分类精准帮扶方面,《通知》提出,推动市、县建立儿童关爱帮扶和个案会商制度,完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推进公共服务提质、阵地融合建设,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落实流动儿童居住地关爱服务清单,并不断丰富清单内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等机制,织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联动关爱保护网络。

  信息来源:2026年10月27日 中国社会报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05014904号
社会组织咨询电话:024-23942608   社会救助电话:024-23417510   政务公开办电话:024-23942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