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难度大、线索少与救助机构人力不足的矛盾,成为不少救助管理工作人员感到困惑的难题。日前,陕西省宝鸡市民政局联合交通、住房、环卫等多部门下发《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客运出租车司机、公路养护工、环卫工人等职业人员常年在路上的优势,构筑起广覆盖、反应快的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报告救助信息网络,有效破解“发现难”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的重要意义。宝鸡市地处省际和铁路、公路干线交汇地,流动人口数量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任务十分艰巨。由于救助管理机构数量少、人力不足,发现流浪乞讨人员难度较大、线索较少。因此,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发挥广大客运出租车司机、公路养护工、环卫工人数量多、分布广、工时长、街况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快捷的独特职业优势,在全市交通运输、园林环卫系统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制度,对于及早发现流浪乞讨人员,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快捷的救助保护;对于弘扬社会互助精神,促进社会团结友爱;对于拓展救助保护途径和方式,形成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救助保护,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明确了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制度的范围和职责。宝鸡全市交通运输、园林环卫系统的客运出租车司机、公路养护工、环卫工人,都是救助信息报告的参与者,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视情况迅速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通知列举了发现各类流浪乞讨人员的具体应对措施,包括:对具有自我认知行为能力,身体、智力无明显缺陷的流浪乞讨人员,积极劝导或引导其到市、县民政部门所属的救助机构接受救助
;对不具有自我认知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失智老人和危重病人,主动拨打120或110;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有暴力倾向的,及时拨打110;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拨打110或市、县民政部门所属的救助机构24小时值班电话。
通知提出要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要健全长效化救助信息报告制度的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助信息报告制度的衔接工作,指导督促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救助政策宣讲、信息甄别、人员培训、快速响应等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住建、环卫等部门是救助信息员的管理主体,负责做好救助信息员队伍人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指导督促所属的执法监管、服务单位做好救助信息报告制度等相关工作。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是救助责任主体,负责对救助信息员提供的各类信息进行识别和具体救助,承担救助信息员培训等工作,特别是市救助管理站要与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民政管理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市区救助信息报告制度等相关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把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制度作为今年救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协作,统一思想认识,结合本区域、本系统的实际,全力推进救助信息员队伍建设,夯实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做好救助信息报告制度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救助信息员队伍建设与培训指导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救助信息报告激励机制。宝鸡市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注重素质、区域兼顾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挑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研判能力准、熟悉辖区情况的人员充实到救助信息员队伍,确保每条街道、公路、重点场所、部位等区域和时段配有足够的救助信息员。今年
10月底前,各县区要完成救助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救助信息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利用救助机构“开放日”、“环卫工人节”、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日”等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向救助信息员宣讲救助法规政策、救助途径和程序,普及救助常识,印发救助服务引导卡,努力把救助信息员培养成为救助保护政策的宣传员、提供救助线索的通讯员。
此外,通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救助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市救助管理站对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提供救助线索及时准确有效的信息员、每条发给
2元信息费,对工作成绩突出或应急处置得力的救助信息员给予适当奖励;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对家庭困难的救助信息员给予困难救助,确保信息员队伍建设稳定,确保救助信息报告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宝鸡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加强救助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全市建立起人员参与广、覆盖面大、渠道畅通、反应快速的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报告救助信息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全面提升救助保护水平,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确保其不因冻、饿等因素发生意外情况,最大限度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同时,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拓展救助方式与途径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