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民事函〔2023〕118号
沈阳、大连、丹东、阜新、辽阳、铁岭、葫芦岛市民政局: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等法规规章,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1﹞1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0﹞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5号)等文件政策,按照《2023年省(中)直各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辽依法行政办发〔2023〕1号)工作安排,省厅定于2023年7月下旬起,对全省涉企经营性公墓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规定,随机抽取确定了沈阳市回龙岗墓园管理服务中心、沈阳市菩遥山墓园有限公司、辽阳市辽阳公墓、辽阳市宏伟区丰冥园公墓、铁岭市骏龙泉墓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金州新区南山公墓管理所、丹东市九龙墓园管理所、阜新市北山公墓、葫芦岛市绥中县万宝山公墓等9家经营性公墓为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同时,对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铁岭开原市双龙台墓园管理所、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宝山墓园、丹东市花园社会公墓管理所、营口市老边区大龙山公墓、阜新市清河门区六寿山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葫芦岛市汇通宝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经营性公墓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二、检查内容
(1)使用土地情况;(2)维护管理费收取及使用情况;(3)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有无超过标准情况;(4)祭祀焚烧设施环保达标改造和公墓的绿化覆盖面积情况;(5)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建设情况;(6)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经营项目、用地面积等发生变化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报变更情况;(7)在服务区显著位置公示有效的设立凭证和公墓性质、墓地使用年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投诉方式等情况;(8)公墓运营单位殡葬档案管理情况;(9)公墓年度检查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调阅查看相关材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并全程记录。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检查对象整改,依法公示检查结果。
附件:2023年全省涉企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
辽宁省民政厅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