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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省涉企经营性公墓“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省(中)直各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计划》《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涉企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组成行政执法检查组对随机抽取的9个涉企经营性公墓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9月4日至9月27日,省厅4名执法人员组成“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组,先后对沈阳市回龙岗墓园管理服务中心、沈阳市菩遥山墓园有限公司、辽阳市辽阳公墓、辽阳市宏伟区丰冥园公墓、铁岭市骏龙泉墓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市金州新区南山公墓管理所、丹东市九龙墓园管理所、阜新市北山公墓、葫芦岛市绥中县万宝山公墓等9个经营性公墓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涉企经营性公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抽检档案、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9个经营性公墓的园区建设、墓位占地、生态安葬、环保达标、公示公开、服务规范、档案管理、年度检查、系统应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由被检单位负责人在行政执法检查记录上确认签字盖章。

  随机抽取的9个经营性公墓能够按照标准收取维护管理费,并设立专门帐户;自2015年《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没有再新建超标墓位,之前修建未售出的超标墓位进行了封存、拆除;生态公墓建设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对祭祀焚烧设施进行了关闭,全面禁烧;公墓整体绿化覆盖率普遍较高,设置了节地生态安葬墓区;大部分建立了档案管理和公示制度,公墓的设立凭证、公墓性质、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投诉方式等均在服务区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能够严格按照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二、存在问题

  检查中发现1个公墓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变更;5个公墓管理维护费提取使用不符合规定;1个公墓建设的节地生态安葬园区没有明显标识;9个公墓的档案室建设均不规范,公墓档案内容不全面,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民政部门对3个公墓未开展2023年度公墓年检;9个公墓单位均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1、沈阳市回龙岗墓园管理服务中心。在服务区显著位置公示有效的设立凭证和公墓性质、墓地使用年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投诉方式等方面内容不规范。档案室缺少防盗门、温湿度计;民政部门对公墓未开展2023年度公墓年检;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2、沈阳市菩遥山墓园有限公司。档案管理不规范;民政部门对公墓未开展2023年度公墓年检;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3、辽阳市辽阳公墓。民政部门对墓位维护管理费收取及使用监管不到位;在服务区显著位置公示有效的设立凭证和公墓性质、墓地使用年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投诉方式等方面内容不规范;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4、辽阳市宏伟区丰冥园公墓。未在服务区显著位置公示有效的设立凭证和公墓性质、墓地使用年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投诉方式等内容;档案管理不规范,公墓档案内容不全面,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5、铁岭市骏龙泉墓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6、大连市金州新区南山公墓管理所。2023年4月转企后,维护管理费收取及使用未理顺相关手续及规定;未及时申报变更名称、性质、法定代表人;档案室无防盗门、监控,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民政部门对公墓未开展2023年度公墓年检;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7、丹东市九龙墓园管理所。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落实“一墓一档”公墓档案管理规定;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8、阜新市北山公墓。档案室无防盗门、防盗窗、监控,公墓档案缺少相关要件;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9、葫芦岛市绥中县万宝山公墓。民政部门对墓位维护管理费收取及使用监管不到位;建设的节地生态安葬墓区缺少明显标识;档案室无防盗门、监控,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应用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三、下步工作

  1.切实推动问题整改。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经营性公墓的检查力度。二是对在这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公墓,逐一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将本次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进行公示。四是督促各市民政部门在统一换发经营性公墓许可证书时,同步办理变更事项审批。五是督导各市民政部门落实公墓年检制度,加强公墓事中事后监管。

  2.全力推进节地生态绿色安葬。指导各地加强宣传引导,举办公祭仪式,强化服务供给,力争绿色安葬比例有新突破。

  3.继续开展经营性公墓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指导全省经营性公墓强化交流,互相学习,全面提高公墓日常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各方面管理水平,全面应用辽宁省全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辽宁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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