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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为贯彻国家《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老函〔2022〕55号)要求,按照抽查检查计划,实施了2024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718日,省民政厅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组成15个“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组,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从8月8日9月5日,随机抽取31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前向每个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并出示执法检查人员的执法证件,逐项对照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整治39项内容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进行确认签字。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养老机构能够出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签订了消防技术服务合同,且指派了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没有出现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情况;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充电设施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消防安全器材完好有效;能够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按规定填写巡查记录;用电线路使用符合规范;制定了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用电无违章情况;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明火的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少数机构未定期进行消防演练;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不到位,可能影响火灾预警;未按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保养;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值班记录不完整或不规范;建筑外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等妨碍安全疏散的问题;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存在内容不完善或相关工作人员职责不清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向23个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逐一下达书面《检查结果告知书》,要求养老机构限期整改,切实推动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2.将检查情况录入到“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监管平台。

  3.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消防、食品、医疗卫生、服务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

  辽宁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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