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箱系统
  • 报送系统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业务动态

辽宁省民政厅举办专题读书班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4月26日至29日,省民政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读书班在沈阳举办。专题读书班聚焦《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民政厅党组书记石崧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谈志林作主题辅导,省民政厅10位机关处长分领域作专题辅导。

  读书班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根本要求;是深化对民政工作规律性认识,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职责使命的根本要求;是推动全省民政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根本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总书记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工作。

  读书班强调,要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深刻把握全省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在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着力做好推进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全周期基本社会服务、促进全面振兴新突破、统筹发展和安全这5篇大文章。

  读书班强调,要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要坚决扛起学习贯彻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谈认识、讲体会、说打算,同时要督促指导所属单位、主管社会组织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要紧密结合当前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本部门本地区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本地区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同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民政工作的实际行动。要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引导学习贯彻正确方向。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二级巡视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开班式。

  信息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字体: 【打印】 【关闭】
  • 下一篇:
  • 上一篇:

本网站各类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辽宁省民政厅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办公电话:024-83998446 网站地图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编:110015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818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59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149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