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省民政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的通知》及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审议通过厅学习教育方案,对厅直机关开展学习教育进行部署。厅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厅直机关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向好,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民政部门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要聚焦主题,注重实效,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结合实际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坚持开门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切实让广大民政服务对象感受到民政部门抓作风树新风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学习教育的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学习教育。要力戒形式主义,坚持简约务实,扎实做好规定动作,不随意增加学习要求,不随意扩大学习范围。要发挥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作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要注重统筹推进,推动学习教育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结合起来,真正使学习教育成果更好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厅机关党委